法律知识

协议书有法律效力吗

2018-06-30 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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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现实生活中,达成口头协议或者书面协议的情形是很多的。协议书是协议当事人之间的对某一事项的合意,将双方约定以书面的形式固定下来,作为履行的依据。那么协议书有法律效力吗?协议书怎样才会具有法律效力呢?现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解答。

  一、协议书的法律效力

  1、只要协议书的内容没有法律所禁止的规定,并且是在双方公平、自愿的情况下达成的,就有法律效力。

  2、如果协议中的内容涉及部分法律禁止的规定,也不能完全否定协议书的法律效力,但对法律有禁止规定的条款将无效!

  3、自行达成的协议是可以反悔的,但在诉讼中将做为一项考量的参照。经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公证部门等主持达成的协议完全有效。

  二、协议书无效的情形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协议书,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三、协议书的定义

  协议书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协议书是指社会集团或个人处理各种社会关系、事务时常用的“契约”类文书,包括合同、议定书、条约、公约、联合宣言、联合声明、条据等。狭义的协议书指国家、政党、企业、团体或个人就某个问题经过谈判或共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订立的一种具有经济或其它关系的契约性文书。协议书是应用写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协议书是社会生活中,协作的双方或数方,为保障各自的合法权益,经双方或数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的书面材料。协议书是契约文书的一种。是当事人双方(或多方)为了解决或预防纠纷,或确立某种法律关系,实现一定的共同利益、愿望,经过协商而达成一致后,签署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记录性应用文。

  协议书是双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签订,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立约双方有符合法律规定的立约能力,约定标的不违反国家强制性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约定条款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没有欺诈胁迫情形,合同条款没有对一方不公平,经过了双方签字盖章。这样的协议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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