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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法第一顺位继承人死亡如何处理

2019-04-15 1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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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实践当中,继承法有相关规定在被继承人过世之后,一般有两种方式可以对财产进行继承,一个是遗嘱继承,另一个就是法定继承。当然说到法定继承,这是比较常见的继承方式,同时也比较简单。那么对于在继承法第一顺位继承人死亡如何处理?以下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内容。

  一、继承法第一顺位继承人死亡如何处理

  1、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继承法第一顺位继承人死亡如何处理

  2、如果继承人是在被继承人死亡后死亡的,继承人的子女不是代位继承,而是转继承,就是接受继承人按法定继承继承的被继承人的遗产。(像是绕口令)《继承法》第二条规定: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52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继承,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继承遗产的权利转移给他的合法继承人。”

  二、继承法第一顺位继承人顺序

  1、配偶。配偶是指符合结婚条件,办理了结婚登记的合法夫妻。另外,经法院确认属于事实婚姻的夫妻也取得配偶身份。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我国法律还规定,于1950年婚姻法公布以前的妾,如双方不愿意接触关系的,也是夫的合法配偶。

  2、子女。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3、父母。父母包括亲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4、另外,根据法律规定,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女婿可作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被收养人对父母尽了赡养义务,同时又对生父母赡养较多的,除可依继承法第10条的规定继承养父母的遗产外,还可以依照继承法第14条的规定分得生父母的适当的遗产。继子女继承继父母遗产的,仍可作为生父母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同样,继父母继承了继子女遗产的,仍可作为亲生子女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收养他人为养孙子女的,互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三、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遗产分配

  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这是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即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该平均分配遗产。该法条中的“一般”是指法律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

  2、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根据继承法的有关规定,“特殊情况”主要是指: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继承人只有同时具备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情形时,才能在遗产分配时中给予照顾,而且一旦具备了这两个条件就应当给予照顾。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不是应该多分,不具有强制性。

  (3)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该不分或少分,这是继承法中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的重要体现。继承人符合下列条件的,应不分或少分遗产:①继承人有扶养能力和条件;②不尽扶养义务;③继承人协商同意也可以不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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