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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摹作品有著作权吗

2018-11-30 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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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在学习书法、绘画时,最基本的练习手段就是临摹,那么,临摹作品有著作权吗?我国著作权法有关临摹作品的规定,有哪些?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来详细说明一下。

  一、临摹作品有著作权吗

  我国著作权法过去不承认临摹作品的著作权,修改后的著作权法对临摹的态度稍有转变,但仍很模糊,使此类作品及临摹行为的法律地位不稳定。从艺术自身规律和著作权法的独创性要求出发,临摹不应被视为一种复制行为,临摹作品应该享有著作权。

临摹作品有著作权吗

  二、我国著作权法有关临摹作品的规定

  1、1991年著作权法中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二条 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十)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

  第五十二条 本法所称的复制,指以印刷、复印、临摹、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行为。

  可见,老著作权法对临摹的实质规定有两点:一是允许以临摹方式合理使用,二是将临摹作为复制的一种具体形式,与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复制方式并列。

  2、2001年修改后的著作权法

  第十条 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

  (五)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此条是从原著作权法52条1款移来,将临摹从原来规定的复制方式中去掉。原因是有人认为临摹具有创作成分在,新法中采纳了此种意见。但仍有很多人对此处改动存有异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2年10月12日通过,2002年10月15日起施行。)

  第十八条 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第(十)项规定的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是指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社会公众活动处所的雕塑、绘画、书法等艺术作品。

  对前款规定艺术作品的临摹、绘画、摄影、录像人,可以对其成果以合理的方式和范围再行使用,不构成侵权。

  此条肯定了部分条件下临摹作品的著作权。

  行文至此,已接近尾声,希望大家看完后对“临摹作品有著作权吗”这一个问题有一个详细的了解,若是你还有其他的法律疑问,可以咨询找法网上的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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