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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开增值税发票罪是什么意思?

2020-04-03 15:53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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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虚开增值税发票罪是刑法明文规定的罪名,不仅个人可以构成,单位也是可以构成此罪的,可能很多人还不知道虚开增值税发票罪的含义。那么,虚开增值税发票罪是什么意思呢?下面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虚开增值税发票罪是什么意思?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是指有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行为之一的,违反有关规范,使国家造成损失的行为。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虚开增值税发票罪

  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应该符合哪些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逐栏、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借、转让、代开发票。”

  同时,《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规定:专用发票应按下列要求开具:

  (一)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

  (二)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

  (三)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四)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

  三、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过期,造成损失怎么办?

  网友提问:

  责任人由于身体原因,在事情发生前就提出辞职,工作交接时才发现。增值税专用发票过了几天没有认证;造成的税款损失,主管和责任人应该承担什么法律责任?是否要对损失赔偿?如何赔偿?赔偿的数额,有无法律依据?

  律师回复:

  你好, 首先,对于增值税发票认证过期造成的抵扣和多缴的其他税费,是由公司承担的。 其次,因为主管及其他责任人的过失造成公司的损失,公司可以要求赔偿。 再次,赔偿的数额问题,现没有具体的法律依据。按照《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第17条、《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动部发[1994]489号)第16条规定的精神,因劳动者本人的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以及与法律法规不相抵触的劳动合同、承包合同的约定和企业内部规章制度要求劳动者赔偿经济损失,赔偿损失可以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且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不应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虚开增值税发票罪是什么意思”的相关内容,我们可以知道,虚开增值税发票罪是指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是指有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行为之一的,违反有关规范,使国家造成损失的行为。若您还遇到其它问题,欢迎上找法网的法律平台,咨询专业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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