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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信用贷款条件有哪些

2019-05-28 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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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村信用社贷款是指自然人或法人在需要资金时,从农村信用社按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取得,并约定额度、期限和利率,到期归还贷款本金和利息的行为。那么农村信用贷款条件有哪些呢?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一、农村信用贷款条件有哪些

  基本条件

  1、企业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有效;

  2、在信用社开立了基本账户或一般账户;

  3、企业持有人民银行颁发的《贷款卡》;

  4、服从信用社管理,如实向信用社提供有关经营情况,按时报送报表和经营计划;

  5、有固定的经营场地和设施;

  6、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企业管理规范。

  二、农村信用贷款安全

  1、担保人必须具有足够的经济实力和代替偿贷的能力,必须是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其它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抵押物必须是地上定着物,易变现,贷款额必须控制在抵押物的70%以内;

  3、质押物、证、权真实清楚,票据合规合法有效。

  三、农村信用贷款对农村信用社的要求

  1、信用社自身组织的资金在满足支农的前提下,有充足的富余资金用于发放此笔贷款。每5000万元富余资金最多只能发放1000万元企业贷款。不得用拆借资金或人民银行再贷款发放企业贷款;

  2、若发放此笔贷款,此企业贷款占信用社总贷款的比例不能超过10%;信用社最大十户贷款占总贷款的比例不能超过50%。

  3、市州联社、信合办必须有贷款可行性论证报告,有充足的可贷理由,对存在的不足要有改进措施;

  4、市州联社、信合办审贷委多数同意,其中:理事长、主任必须同时同意,分别鉴有“同意”字样;

  5、市州联社、信合办主要负责人必须对上报的全部贷款资料签有“真实无误”字样。

  6、贷款责任人(信用社、县联社、市联社信贷员、分管信贷的领导、主要负责人等有关人员)应承担的责任。

  农村信用社贷款与民间借贷虽然都是借贷行为,但本质上是不一样的,最根本的区别是,从农村信用社贷款是受国家法律保护的,如果借款人的利益受到了侵害,可以通过法律渠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是,民间借款就不一样了,法律对民间借贷的保护是有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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