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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公积金提取条件以及提取材料有哪些?

2020-07-07 1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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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谓公积金提取就是指各地公积金管理中心或者相关经办网点,根据相关规定及其政策,对于提取申请人的资料等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职工可以提取账户内余额。那么大家知道北京公积金提取条件以及提取材料有哪些吗?接下来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了相关资料,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哦。

北京公积金提取条件以及提取材料有哪些?

  北京公积金提取条件以及提取材料有哪些?

  一、提取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6、租房自住的;(职工本人及配偶在北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或商品房,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7、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8、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9、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10、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11、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12、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职工符合本办法第四条1、5、6、7、8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配偶可以同时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二、提取材料

  1、提取申请书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不同情形需要的不同材料

  国管公积金提取材料简化实现”零材料”办理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以上就是小编总结的关于“北京公积金提取条件以及提取材料有哪些”的相关内容,不知道有帮助到各位小伙伴吗?一般来说,北京公积金提取的材料需要提取申请书、身份证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即可。如果您后续还有什么不懂的法律问题,可以随时向找法网的在线律师进行咨询,他们会为您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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