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积金咨询

我是二手住宅交易的卖方,住宅已经在住宅管理局交给买方,但现在买方贷款银行拒绝该贷款,买方无法补充馀额,因此想以违反合同的方式结帐。 他有权退房吗? 如果实际退出的话,能赢得合同目标总价的30%违约金吗?谢谢

2020-06-10 10:56:5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合同中一般都会约定违约金,例如房价的20%。至于买家能否不要定金就能轻松退房,要看业主是选择要买方赔偿定金还是违约金。约定的违约金肯定比定金要高很多,但至于能否达到房价的20%最终也需要法院的判定。
    至于以政策变动是作为不可抗力解除合同,这从2007年房价下跌时的官司来看,法院并不给予支持。
  • 根据实际情况,一方面,违约金的支付数额是“根据违约情况”确定的,即违约金的约定应当估计到一方违约而可能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而不得约定与原来的损失不相称的违约金数额。另一方面,如果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的数额低于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增加,以使违约金与实际的损失大体相当。
  • 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一方面,违约金的支付数额是“根据违约情况”确定的,即违约金的约定应当估计到一方违约而可能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而不得约定与原来的损失不相称的违约金数额。另一方面,如果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的数额低于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增加,以使违约金与实际的损失大体相当。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