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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和商业保险是否可同时保险

2019-03-20 15:47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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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概是感受到了时光流逝给自己身体带来的变化,很多年纪较大的人都会开始想着给自己多买一份商业保险。想必很多人都想要了解,医疗保险和商业保险是否可同时保险?不同人群如何投保商业保险?个人商业保险合同范本是怎样的?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医疗保险和商业保险是否可同时保险

  一、医疗保险和商业保险是否可同时保险

  分段报销: 先去社保报销,社保报销剩下不报的再到商业保险公司去报。

  1、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性要求购买的一种保险,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建立社会保险基金,目的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享受保险待遇。我国《劳动法》《社会保险法》都明文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明显具有国家强制性的特点,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拒绝承担该项法定义务。

  2、商业保险一般是保险公司的一种商业保险,带有一定的商业性质,商业保险是对社保的一种补充

  一般来说,在缴纳补充医疗险后患者在生病住院后只需要承担5%-30%的费用,由于各地政策性的原因,医疗补充保险各不相同,而且还是有上限的。

  一般住院的保险责任是:若被保险人因非重大疾病需住院治疗而导致医药费用开支,给付值等于实际医疗费用80%的一般住院保险金,每一保险期间内,累计补偿可达保险单上载明的一般住院保险金额。由于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和商业基本医疗保险的责任范围是一样的,自费部分都要自己出的。

  二、不同人群如何投保商业保险

  不同人群可以依据自身的需要进行投保。而我国的保险种类也比较多。依据《保险法》第九十五条: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

  (1)人身保险业务,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业务;

  (2)财产保险业务,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保证保险等保险业务;

  (3)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与保险有关的其他业务。

  保险人不得兼营人身保险业务和财产保险业务。但是,经营财产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可以经营短期健康保险业务和意外伤害保险业务

  三、个人商业保险合同范本

  个人商业保险合同的范本一般包含以下内容。第一部分是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的一些基本信息,如投保人和保险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第二部分就是保险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以及义务;第三部分就是双方当事人在该保险合同中签字,该份保险合同生效。依据《保险法》第十八条:保险合同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1)保险人的名称和住所;

  (2)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3)保险标的;

  (4)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

  (5)保险期间和保险责任开始时间;

  (6)保险金额;

  (7)保险费以及支付办法;

  (8)保险金赔偿或者给付办法;

  (9)违约责任和争议处理;

  (10)订立合同的年、月、日。

  以上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商业保险报销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在医疗保险和商业保险同时都上了的情况下,如果发生需要报销的情况。可以先报销社会医疗保险,医疗保险不能报销的地方在用商业保险来补充。若您还有其它的问题,可以登录找法网的官方网站,免费咨询我们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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