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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生育津贴领取条件是什么

2019-09-26 1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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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育津贴是按照有关规定,社保经办机构向生育职工发放产假期间的生活费用。只要是符合领取条件,按照规定是可以领取的。那么女职工生育津贴领取条件是什么?女职工生育津贴能领多少?以下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内容。

  一、女职工生育津贴领取条件是什么

  1、本市户籍(含农村户籍)的生育妇女,无论在职或失业,参加过本市城镇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建立个人帐户的;

女职工生育津贴领取条件是什么

  2、非本市户籍的从业妇女,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且在单位工作、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五险)期间生育的。

  3、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规定,且用人单位连续为其缴费满6个月以上。缴费以正常参保缴费时间为准,正常参保缴费前的补缴时间不能计算在内。

  二、女职工生育津贴能领多少

  一是,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期限不少于98天;

  二是,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期限一般为98天。部分地区对晚婚、晚育的职业妇女实行适当延长生育津贴支付期限的鼓励政策。还有的地区对参加生育保险的企业中男职工的配偶,给予一次性津贴补助。

  生育津贴:用于保障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基本生活需要,应在女职工分娩后3个月内向相关主管部门办理生育津贴申领手续。

  生育津贴的计算公式为: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30(天)×假期天数。

  其中,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

  三、生育津贴领取流程

  1、产后3个月内把材料1-5交女方单位人力资源部;

  2、填写《xx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并由单位盖章;

  3、个人执此表到爱人单位盖章并双方本人签字,返还女方单位;

  4、女方单位每月5日-25日报社保申报,资金到公司帐后发给本人。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关于女职工生育津贴领取条件是什么以及相关知识。女职工休完产假(半年)后,申请时要正常缴费,但是停保则不能申请。由参保职工或企业经办人员带着材料到医保局办理。申请后一般一个月后财务科会将津贴发放到企业,参保人到企业领取津贴。还有其他需要了解的法律知识,欢迎上找法网进行咨询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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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领取条件是什么?
  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即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满6个月并且符合法定条件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手术或复通手术的。那么杭州生育津贴申请所需具备的有哪些条件呢?以下有详细的条文说明。  (一)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满6个月;  2、符合法定条件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手术或复通手术的。  (二)生育保险待遇  1、生育津贴的发放:按照国家规定的女职工产假期限,以本人生育或者流产前12个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计发。(1)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或者妊娠7个月以上早产的,享受9O天的生育津贴;  (2)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50天的生育津贴;  (3)妊娠3个月以下流产(含自然流产、人工流产)或者因子宫外怀孕实施手术的,享受30天的生育津贴。  按照上述第(1)点规定享受生育津贴的女职工,还可以按照下列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①分娩时遇有难产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  ②多胞胎生产的,每多生产一个婴儿,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  ③分娩时遇有难产实施助产手术的,增加7天的生育津贴。  2、生育医疗费的支付:因生育发生的医疗费用(指女职工因生育发生的符合规定的产前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以及分娩并发症的医疗费用,不包括新生儿的医疗费)实行定额补偿。  3、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实施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流产术、引产术)以及符合生育政策实施复通手术所需的医疗费,实行定额补偿。因未落实节育措施而施行流产术(含药物流产)、引产术发生的费用,不列入生育保险支付范围。  4、生育医疗费和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的定额补偿标准,由市劳动保障、财政、卫生等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共同制定。生育保险待遇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计算和社会化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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