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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合伙登记在有限公司,生意失败,一定要承担债务吗?

2020-07-17 20:34:3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公司股东以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2、《公司法》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 是否承担合伙前的债务应根据合伙协议规定。建议由律师起草合伙协议。
  • 合伙人伙,即表示了新入伙人对合伙以前债务的承认和接收,所以与其他合伙人对以前债务共同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出资额为限)。如果对于以前债务有内部约定,从其约定,但该约定不得对抗债权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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