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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登记机关在哪里

2018-06-29 1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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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个人一出生都是需要进行户口办理的,那么对于户口办理我们知道都是需要进行去相关的机构进行办理的,那么接下来就由找法网小编对于户口登记机关在哪里的相关知识进行具体的介绍,希望大家对于这方面能够有所了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户口登记。 现役军人的户口登记,由军事机关按照管理现役军人的有关规定办理。 居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和无国籍的人的户口登记,除法令另有规定外,适用本条例。

  2、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3、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4、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5、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6、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7、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

  不管是婴儿出生之后的户口登记,还是老人去世之后的销户都需要到户口登记机关进行办理,很多人可能觉得户口登记机关只是派出所里很小的一个部门,其实户口登记机关需要管辖的事情却非常的多而繁杂,而且对于身份证的办理、管理、销毁等也是由该机关全权负责的。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对于户口登记机关在哪里的相关知识的具体介绍,我们也相应的了解到对于户口登记是有相关的机构进行办理的,所以大家如果对于这方面还有其他相关的问题,那么欢迎随时来咨询找法网的相关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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