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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房产分配怎么进行

2019-09-26 15:44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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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都知道房产是个人或者家庭中很重要的一项财产,当夫妻双方诉讼离婚时,一般都会在房产问题上产生纠纷。新婚姻法针对这种情况,做了相关规定,在一定程度上厘清了个人财产与夫妻共同财产的界限。那么,新婚姻法房产分配怎么进行呢?现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介绍。

  一、婚后父母赠房,登记在其子女名下的,属该子女个人财产。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18条第(3)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过户之前,可撤销赠与。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186条的规定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86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三、房改房不可分割,归属父母。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四、养老保险金未到期,不能分割。

  离婚时夫妻一方尚未退休、不符合领取养老保险金条件,另一方请求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养老保险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缴付养老保险费,离婚时一方主张将养老保险金账户中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实际缴付部分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新婚姻法房产分配进行是这样的:婚后父母赠房,登记在其子女名下的,属该子女个人财产;过户之前,可撤销赠与;房改房不可分割,归属父母;养老保险金未到期,不能分割。以上就是新婚姻法房产怎么分配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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