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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卡补办的具体办法

2018-07-02 1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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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工参加医疗保险之后,医保中心会发给参保人员一张医保卡,医保卡可以用于平时买药,也可用于生病住院的治疗费用的报销。如果参保人员不慎将医保卡丢失,应及时到相关部门办理补办手续,找法网小编就在下文中为您详细说明医保卡补办的方法。

  一、医保卡补办具体办法

  1、拨打医保服务热线12333(24小时服务)进行电话报失。报失时,应据实提供参保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医保卡》卡号和单位名称等信息。经医保工作人员确认后电话挂失成功,并在1小时内停止该卡的结算。

  因提供的信息不全或错误,造成电话报失不能确认的,参保人应及时办理书面报失。

  2、携带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簿等),至邻近的市、区县医保中心或服务点办理书面报失手续,经医保工作人员确认挂失操作成功后,在1小时内停止该卡的结算。

  二、参保人在重新办理《医保卡》之前又找回原《医保卡》的,可办理撤销挂失手续,具体办法如下:

  1、携带本人《医保卡》及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簿等),到邻近的市、区县医保中心或服务点办理撤销报失手续。

  2、市、区县医保中心或服务点当场办结撤销挂失操作,经医保工作人员确认撤销挂失操作成功后,在1小时内恢复该卡的结算。

  三、参保人因遗失、损坏《医保卡》的,可申请补卡、换卡,具体办法如下:

  1、携带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簿等),至邻近的区县医保中心申请办理,区县医保中心可当场予以办结。

  2、参保人也可以至服务点申请代为办理,服务点将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参保人应在规定时间内至该服务点领取代为办理的《医保卡》。

  四、其他

  1、《医保卡》挂失生效前,因该卡使用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参保人个人负担。

  2、参保人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被委托人在办理时需携带本人及参保人的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簿等)。

  3、参保人有正常使用的《社保卡》的,不再补换《医保卡》。

  医保卡补办之前,当事人应首先对医保卡进行挂失,避免因为医保卡丢失被人盗用而导致的经济损失。补办手续可以到当地的医保中心办理,也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只要将本人身份证提供给被委托人即可。如果参保人有社保卡且正常使用,就无需办理医保卡的补办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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