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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户口迁出后还能迁入吗

2018-07-02 1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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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实际生活中,集体户口迁移和其他户口迁移是没有特大的差别的,申请人都需要有迁移户口的理由以及经过一定的程序。那么,集体户口迁出后还能迁入吗?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解答疑惑。

  一、集体户口迁出后还能迁入吗

  我国户口登记制度实行在常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公民常住地发生变化以后,应将户口迁移到现住地,即进行户口迁移。集体户的户籍关系是挂靠在该集体户头上的居民户口,一般情况下,集体户口迁出后可以再迁入,但是各个地方的政策不同,建议当事人可以拨打当地派出所电话咨询一下,这样比较稳妥。

  二、集体户口迁出程序

  1、向迁入地 派出所户籍 提出迁入申请,得到迁入地派出所的同意迁入 ;

  2、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同意迁出,并开据户籍证明,无违法、违纪证明 ;

  3、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 你的迁入理由,如;父母、夫妻投靠 等)前往同意迁入市(县)级公安局 户政科或派出所(户籍科)办理 迁入;

  4、迁入地公安局 派出所户籍户政科(户籍科)依据相关证明材料为你签发《准迁证》,

  5、持《准迁证》回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 ,

  6、持迁移证、身份证去需迁入地派出所入户口。

  三、集体户口迁出挂靠的情形有哪些?

  1、高考放榜后,录取你的高校会要求你把户口迁过去,这就是学校的集体户口;

  2、毕业后,如果做公务员或在事业单位上班,户口就直接迁移到用人单位,这是单位的集体户口;

  3、如果在非政府单位上班,那么就要把户口挂靠到人才服务中心,这是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口。

  四、5种情况需要迁移户口

  1、已不在集体户口登记的单位工作。应当及时将户口迁至现单位或现居住地。

  2、不在天津工作,在天津无本人名下的住房。在天津无合法固定住所且未在天津就业的集体户口人员,应将户口及时迁出天津,对未按要求将户口及时迁出的,公安机关将采取户口冻结措施。

  3、不在天津工作,但在天津有本人名下的住房。在天津有合法固定住所的集体户口人员,应当按照“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的基本原则,及时将户口迁至现住地。

  4、现已离职,在天津有期房,尚未入住。已不在集体户口登记所在单位工作的集体户口人员,如在津已购置住房但未实际入住的,应当及时向集体户口登记单位及公安机关说明实际情况,待房屋入住具备户口迁移条件后,及时将户口迁至现住地。

  5、原单位倒闭,户口空挂在原单位集体户口上。对集体户口单位已破产倒闭、合并的集体户口,公安机关将撤销其集体户,集体户成员应按照在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及时将户口迁至现住地或现单位,对查无下落的,公安机关将对其户口冻结。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得知,一般情况下,集体户口迁出后是可以再迁入的,但是各个地方的政策不同,具体以实际情况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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