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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责任纠纷举证责任是怎样的

2019-08-15 14:15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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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侵权责任是指民事主体因实施侵权行为而应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日常生活中因为侵权责任引起纠纷的例子很多。想必很多人都想要了解,侵权责任纠纷举证责任是怎样的?侵权责任赔偿范围是怎样的?合同责任和侵权责任的区别是什么?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侵权责任纠纷举证责任是怎样的

  一、侵权责任纠纷举证责任是怎样的

  “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是我国法制的一项基本原则。在讼诉过程中要尽最大的努力使“法律认定的事实”符合“客观事实”才能体现出法律的公正和严肃。我国民事诉讼举证责任的分配是依据罗森贝格的法律要件说而确立的。即“谁主张、谁举证”。所以在正常情况下举证责任应作如下分配:第一,凡主张权利或法律关系存在的当事人,只需对产生该权利或法律关系的法律事实(积极事实)负举证责任,不必对不存在阻碍权利或法律关系发生的事实(消极事实)负举证责任,存在阻碍权利或者法律关系发生的事实的举证责任由对方当事人负担。第二,凡主张原来存在的权利或法律关系已经或者应当变更或消灭的人,只需就存在变更或消灭权利或者法律关系的事实(积极事实)负举证责任,不必进一步对不存在阻碍变更或者消灭权利或法律关系的事实(消极事实)负举证责任,这类事实的存在也由对方当事人主张并负举证责任。

  二、侵权责任赔偿范围

  1、侵权损害赔偿,是指行为人因侵权而造成的他人财产、人身和精神的损害,依法应承担的以给付金钱或实物为内容的民事责任方式。侵权损害赔偿是一种适用非常普通、并经常出现的民事责任方式。由于其涉及的内容较为庞杂,所以我们可以说,损害赔偿又是一种法律制度,它是由赔偿原则、赔偿范围、赔偿方式等各项制度构成的一个制度体系。

  2、侵权损害赔偿具有以下特征:

  (1)害赔偿责任的承担方式以造成他人财产或人身损害为前提。在各种责任形式中,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影响这几种责任的承担,均不能以实际造成他人的财产或人身损害为前提,只要受害人的财产、人身或其他权利遭到侵害、面临危险或受到妨碍,即可要求行为人承担此几项责任;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做、更换这几种责任的承担只以财产受到侵害为前提;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和赔礼道歉这几种责任的承担通常仅以人身权或知识产权受到侵害为前提。而损害赔偿责任的承担既可以以他人财产受到损害为前提,也可以以他人的人身受到损害为前提。

  (2)损害赔偿以给付金钱或实物财产为内容。在其他责任形式中,侵权行为人不存在向受害人给付金钱的问题;即使以实物财产赔付,该财产也应属于侵权行为人所有。而在返还财产的责任形式中,侵权人向受害人返还的财产本来就属于受害人所有或管理。

  (3)损害赔偿责任的承担受各种因素的制约。

  三、合同责任和侵权责任的区别

  合同责任与侵权责任的区别如下所示:

  1、概念不同,合同责任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一方当事人违反了双方事前约定的事项,进而需要承当违约责任;而侵权责任则是指一方当事人侵犯另一方当事人的人生权或者财产权,进而需要承担侵权责任;

  2、两者的归责原则不同;合同责任适用过错归责原则,归责原则比较单一;而侵权责任适用过错归责原则和无过错归责原则,其归责原则多样;

  3、举证责任不同,合同责任一般适用“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而侵权责任也适用“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但是在一些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如医疗事故、饲养动物侵权、高空作物等情形下适用举证责任倒置。

  根据以上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内容可知,侵权责任纠纷举证责任是:谁主张,谁举证。主张事实的存在,而不是主张权利的存在。希望上文的的内容会有所帮助。还有其他需要了解的法律知识,欢迎上找法网的法律平台,在线的律师会随时会对于疑问进行专业的律师咨询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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