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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身份证明有效期内法律效力如何

2020-07-31 17:22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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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身份证对于我国每个公民来说,都是十分重要的证件之一,不论是坐飞机还是乘高铁都是需要使用到的,一旦发现丢失身份证且紧急的情况下,是可以请求相关部门开具临时身份证明。那么大家知道临时身份证明有效期内法律效力如何吗?接下来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了相关资料,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哦。

临时身份证明有效期内法律效力如何

  一、临时身份证明有效期内法律效力如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规定:“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同时,公安部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公安部78号令),对临时居民身份证的法律效力做了明确规定:“临时居民身份证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法律效力”,同时规定:“公民从事有关活动,需要证明身份的,有权使用临时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拒绝”。因此,临时居民身份证在有效期内与居民身份证享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需要公民提供其身份证明时,对公民提交的合法临时居民身份证,不得拒绝使用。

  二、临时身份证怎么办理

  1、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办理申请手续,交验居民户口簿、本人近期一寸免冠黑白相片(相片尺寸标准同居民身份证),交纳证件工本费人民币10元。未满16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领。

  2、公安派出所将公民个人信息核准后报送县(市)公安局或设区的公安分局审核签发,并负责制作证件。

  3、公安机关在收到申请后的3日内将证件发给申领人。

  4、领取了临时居民身份证的公民在领取居民身份证时,应当交回临时居民身份证。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临时居民身份证由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以上就是小编总结的关于“临时身份证明有效期内法律效力如何”的相关内容,不知道有帮助到各位小伙伴吗?根据相关规定可知,临时身份证明有效期内是可以从事相关活动的,其它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拒绝使用。如果您后续还有什么不懂的法律问题,可以随时向找法网的在线律师进行咨询,他们会为您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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