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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责任应由谁来负担

2019-04-19 0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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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是人民生活之根本,是国家稳定之基础,社会发展之前提,把好食品安全关是至关重要的。。那么,食品安全责任应由谁来负担?遇到食品安全问题如何维权?食品安全问题请求赔偿的范围是怎样的?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来详细说明一下。希望对大家会有所帮助。

  一、食品安全责任应由谁来负担

  如果是产品责任可以找生产商和销售商 ,找任何一方都可,如果是产品质量责任一般应找销售商(前者是对消费者人身或者是食品以外的财产造成了损害,后者只是产品本身质量有问题,并没对消费者造成人身或者其他财产伤害)

食品安全责任应由谁来负担

  二、遇到食品安全问题如何维权

  1、价格欺诈、虚假宣传: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所收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费用的3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

  2、食品过期、食品冒充药品、食品中添加药品: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三、食品安全问题请求赔偿的范围是怎样的

  (1)如果受害者选择侵权诉讼:

  ①经营者提供的食品,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费用。造成残疾的,还应支付残疾者生活自助用具费、生活补助费、残疾赔偿金以及由其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

  ②经营者提供的食品,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的,应当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以及由死者生前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

  ③依法经有关行政部门认定为不合格的食品,消费者有权要求更换、退货;

  ④如果受害者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等人格权受到侵害,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⑤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九十六条之规定,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此外,经营者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如果受害者选择违约诉讼:

  ①按《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之规定处理,即“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

  ②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处理,即:“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

  以上就是本文的全部内容,我们可以得知,如果是产品责任可以找生产商和销售商 ,找任何一方都可,如果是产品质量责任一般应找销售商(前者是对消费者人身或者是食品以外的财产造成了损害,后者只是产品本身质量有问题,并没对消费者造成人身或者其他财产伤害)。若是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可以咨询找法网上的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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