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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迁户口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2019-12-24 1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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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拆迁一直是大家十分关注的一个话题,实践中因为拆迁发生的纠纷很多,甚至由于处理不当引发一些恶性事件。但是现在国家逐渐在规范这方面的管理,因此这种情况也越来越少。今天找法网小编要带大家一起来看的是拆迁迁户口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拆迁迁户口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首先,有农业户口的也是可以得到安置补助的,一些没有农业户口的,也是可能得不到安置补助的。即使是迁一个人回农村,那么也是非农业户口的,也是不会得到安置补助的。

  还有农村房屋的拆迁问题也是非常关键的,一般就是一些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可以适用于《土地管理法》的规定问题,因此,也应当要对农业户口的人员给予一定的安置补助,像一些非农业户口人员,一般也是没有农村村民资格的,不可以享受农村的村民待遇,因而,也是不能得到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的。同时,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的安置补助一般也是安置房,一些非农业户口人员的房屋拆迁,一般也只能得到货币方面的补偿,也是不能得到安置房的。目前,我国的现行的户籍制度也是制约了城市的人口还有一些农村人口之间的流动问题。

  一般来说,城市人口也是不能在农村买房,及使是在农村拥有一些房产,也是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问题。如果说进行拆迁的话,那么也是不能享有和农业人口相同的补偿。拆迁转户口相关政策的内容就是这些,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拆迁迁户口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二、户口迁移需要什么材料

  1、办理市内户口迁移,需要带一下材料前往当地派出所进行办理,具体需要用到的材料如下:

  (1)本人居民户口簿

  (2)如果是农村户口的话还需要迁入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准予迁入的证明。

  2、办理迁往外省的户口,需要带一下材料前往当地派出所进行办理:

  (1)本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2)外省公安机关所开的户口准入证明

  三、迁户口需要本人去吗

  迁户口需要本人前往户籍派出所申请办理,也可以由户口本登记的户主代替办理。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1、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2、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3、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拆迁迁户口的注意事项有哪些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大家可以好好了解一下,毕竟拆迁不是小事,一般涉及到自己的重大切身利益,不能马虎。若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登陆找法网免费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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