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法咨询

在项目投标后,非中标单位对投标结果提出质疑,投标人是否可以组织重新评价?不重新开标只是评价。

招标投标
2020-03-08 11:19: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评标委员会须由下列人员组成:
    (1)招标人的代表。招标人的代表参加评标委员会,以在评标过程中充分表达招标人的意见,与评标委员会的其他成员进行沟通,并对评标的全过程实施必要的监督,都是必要的。
    (2)相关技术方面的专家。由招标项目相关专业的技术专家参加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所提方案的技术上的可行性、合理性、先进性和质量可靠性等技术指标进行评审比较,以确定在技术和质量方面确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
    (3)经济方面的专家。由经济方面的专家对投标文件所报的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的运营成本、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等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进行评审比较,以确定在经济上对招标人最有利的投标。
    (4)其他方面的专家。根据招标项目的不同情况,招标人还可聘请除技术专家和经济专家以外的其他方面的专家参加评标委员会。比如,对一些大型的或国际性的招标采购项目,还可聘请法律方面的专家参加评标委员会,以对投标文件的合法性进行审查把关。
  • 工程中标。投标人接到招标项目中标通知书,既为中标,也称得标。中标意味着投标人已经取得了招标内涵的工程项目的承建权。工程招投标中提高中标率的方法:
    1,信息收集。
    工程招标那么多,竞争又激烈,企业需要大量的招标信息,分析自身条件进行投标,企业应该指定有关人员具体负责招标信息收集。
    2,外围协调。面对当前激烈的市场竞争机制,结合单位的实际情况,外围协训人员须做好与往来单位之间的协调沟通,树立单位良好的对外形象
    3,投标报价编制工作。投标报价编制人员在接到投标工作任务后,首先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有关报价格式的要求和评标办法,然后有针对性地复核招标图纸工程量。
    4,投标文件的最终审核校对工作。当各部门完成相关资料的编写和审核汇总后,投标小组业务负责人应该参照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进行系统的审核校对。

  • 一、项目受理(办公地点):  
    二、建设工程项目招标程序  
    (一)建设工程项目报建  
    1、时间  建设项目在立项定点文件或初设方案批准后,在区招标办领取“建筑工程项目报建表”填报备案。  
    2、办理工程报建时应交验的文件资料  
    (1)立项批准文件或主管部门批准的文件;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图已有资格审查单位审查合格;  
    (3)银行出具对该建设资金筹集情况的证明。资金到位率达到整个工程项目投资的50%以上——见开户行保函。  
    (二)招标申请  
    1、时间  施工图完成后,建设单位填写“建设工程招标申请表”报招标管理机构审批。  
    2、形式  
    (1)招标方式分为邀请招标和公开招标。一般结构不复杂的项目均采用邀请招标。  
    (2)采用邀请招标的项目,参加投标单位不应少于3家。  
    3、资料  施工图及技术资料。  
    (三)发布建设工程交易信息  
    1、根据单位报建情况发布工程信息。  
    2、确定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可以推荐1/3的施工单位,其余施工单位在交易中心抽取。  
    (四)招标文书的编写  根据“施工招标文书”的规范文本结构工程实际情况编写招标文书,并报送招标管理部门审查。  
    (五)工程标底的编制  
    1、标底的编制应委托有编制标底资格和能力的中介机构代理编制。  
    2、建设单位将编制的标底报送招标管理部门进行审核,应附上标底编制(审)委托书。  
    (六)于工程发标前一日发出投标邀请书  
    (七)召开建设工程发标会及发标会程序  
    1、会议由建设单位(招标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主持;  
    2、宣布发标会开始;  
    3、介绍参会单位和主要人员;  
    4、对投标单位资质进行审查;  
    5、宣读招标文书;  
    6、解答投标单位提出的问题;  
    7、宣布建设单位评标小组成员;  
    8、其它有关事项;  
    9、宣布会议结束。  
    (八)评标小组的确定  
    1、评标由评标小组进行,招标管理机构进行监督;  
    2、评标小组的组成建设单位和在专家库随机抽取的有关技术专家组成。建设单位占1/3,专家库中抽取2/3以上专家;  
    3、评标小组人数为不少于5人以上的奇数;  
    4、确定评标小组组成人员的时间:开标前一天下午。  
    (九)开标、开标会程序  
    1、会议仍由招标单位主持;  
    2、宣布开标会开始;  
    3、介绍参会的单位和人员名单;  
    4、宣布监督、评标、唱标人员名单;  
    5、对投标单位的资质及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和资料进行核查,并宣读结果;  
    6、宣读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工期等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7、宣读标底;  
    8、宣布休会:进入评标阶段;  评标程序:  
    (1)对投标文件的符合性鉴定。即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书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定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  
    (2)对投标文件的技术方面评定。即对投标单位所报的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措施进行评估;  
    (3)综合评价与比较。即依据所在招文件的评标、定标办法,对投标单位的报价、工期、以往业绩、社会信誉等项目进行评分(采取记名评分);  
    (4)根据以上条件,择优选定中标单位。  
    9、宣布复会:由评标小组组长宣布评标结果,对评标结果作出解释,并解答投标单位提出的问题;  
    10、公布工程中标企业;  
    11、宣布会议结束。  
    (十)填写中标通知书,凭“中标通知书”办理“建设许可证”、质监手续、“施工许可证”等。  
    (十一)施工合同的签订  
    1、建设单位与中标单位应在招标文书规定的期限内签订施工合同;  
    2、施工合同的签订在“建设工资交易中心”进行,并接受招标管理部门、监察局等的监督、审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