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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其他公司的资质和建筑公司签订了前期房地产服务合同,与业主签订了服务合同,两年后自己注册了公司,在新公司和建筑公司又签订了新合同[没有建立业主委员会],但由于没有与业主签订新合同,所以业主可以拒绝缴纳房地产费吗?

2020-04-14 15:07:2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以有限公司为例,设立有限公司,一般要经过以下步骤:
    (1)领取并填写《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同时准备相关材料;
    (2)递交《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及其相关材料,等待名称核准结果;
    (3)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同时领取《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等有关表格;
    (4)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的,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5)到经工商局确认的入资银行开立入资专户;
    (6)办理入资手续并到法定验资机构办理验资手续(以非货币方式出资的,还应办理资产评估手续及财产转移手续);
    (7)递交《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等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等候领取《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
    (8)领取《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后,按照《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确定的日期到工商局交费并领取营业执照。

  • 1、物业费交纳,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你们三方签定的合同或协议里已经明确约定,是从交付之日开始算的,有法律依据,这是合理的。不管你住不住都得交。
    2、如果不住人,物业费和公摊水电费按70%交纳。依据《物业管理条例》。垃圾费全额交纳,因为垃圾费不是物业公司收的,是环卫收的,他们不管你住不住的,只按户算。
    3、因为你选择的是有物业的小区,也就是说你在购房时就已经知道,你必须要和其他业主一起承担小区公共维护所产生的费用,现在就是花点钱,让你住的环境和你房子将来的升值空间加大。是值得的。
  • 物业公司必须跟业主签订物业合同的情况:
    开发建设中的项目,由开发商同物业公司签署《物业前期管理合同》
    正式项目,只有一个或者几个大业主的,由业主直接和物业公司签署《物业服务合同
    正式项目,有多个业主的,由业主大会决议,并由业主委员会同物业公司签署《物业服务合同》
    物业公司不需要跟业主签订物业合同的情况:
    如果是住宅,通常物业公司不会和具体某一位业主签署物业合同的。
    因为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主要是公共区域及公共设备设施服务,任何一位业主都无法对服务标的全权负责。
    因此住宅项目的物业合同只有开发商和业委会可以同物业公司签署。
  • 只要享受了物业管理服务,就要交费,是否签订合同并不影响。物业管理是指业主对区分所有建筑物共有部分以及建筑区划内共有建筑物、场所、设施的共同管理或者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其他管理人对业主共有的建筑物、设施、设备、场所、场地进行管理的活动;物权法规定,业主可以自行管理物业,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它管理者进行管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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