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贷款是很常见的事情,有些时候有些公司可能到期还不上款,银行肯定就要来找到公司承担责任,问题是很多公司银行找到他已经没有用了,他确实没有能力偿还,那么银行能不能找法人代表承担责任呢?接下来找法网小编就带大家一起来看一下关于法人代表在公司贷款中需承担的责任是什么?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对外签订合同,承诺履行一定义务,该义务应该由其所在公司承担,而不是由该个人承担。
所以,企业的贷款由企业来偿还。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个人是不承担偿还责任,当然前提是企业没有虚假出资、抽逃资金、转移资产等违法行为,而且法人代表没有进行个人担保,否则企业的股东或法定代表人可能要承担相应责任。
依照《公司法》,可以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是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法定代表人只能是一人,具体是谁由公司章程规定。
法定代表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有企业所在地正式户口或临时户口;
3、具有管理企业的能力和有关的专业知识;
4、从事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
5、产生的程序符合国家法律和企业章程的规定;
6、符合其他有关规定的文件。
不得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人:
1、因违法经营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原法定代表人,自决定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满三年的;
2、因经营管理不善被依法撤销或宣告破产的企业的负有主要责任的法定代表人,自核准注销登记之日起未满三年的;
3、刑满释放、假释或缓刑考验期满和解除劳教人员,自刑满释放、考验期满或解除劳教之日起未满三年的;
4、因从事违法活动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
5、各级机关(包括党的机关、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在职干部和军队在职现役军人;
6、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能担任企业领导职务的。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法人代表在公司贷款中需承担的责任是什么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一般公司贷款法人代表是不用承担什么责任的,除非存在法人代表提供担保或者其他的一些情形。若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登陆找法网免费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