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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哪些人可以申请廉租房

2020-05-19 16:30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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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廉租房是保障性住房,廉租房的分配形式以政府租金补贴为主,不是所有人都可以申请廉租房的,符合条件的才可以申请。那么,北京哪些人可以申请廉租房呢?下面将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北京哪些人可以申请廉租房

  1、廉租房申请人户籍登记地在本区,取得本市户籍满5年的方可申请。就是说外地的朋友必须取得北京户籍并满5年才能申请廉租房。

  2、在申请人为单身的情况下,要求符合晚婚年龄。

  3、已经离异的单身申请人要求离异满3年后方能提出申请。

  4、申请廉租房的家庭上年月收入人均低于580元(连续一年)。

  5、家庭人数为1人的,年收入要求低于6960元、家庭人数为2人的要求年收入低于13920元,申请家庭每增加1人,按增加6960元计算,依此类推。

  6、申请廉租房的家庭人数为1人时要求家庭总资产低于15万元、家庭人数为2人时低于23万元、为3人时低于30万元、4人时低于38万元、家庭总人数5人及以上的要求总资产低于40万元方可申请。

  7、无房户或者拥有私有住房和承租公有住房的,家庭住房人均使用面积应低于7.5平方米、且申请人和家庭成员5年内未或者转让过房产。

  8、被拆迁、有特殊人员、重残人员、有年龄在60岁及以上人员、居住市确定的解危排险范围内房屋的居民。

  9、申请楼房配租的家庭人口应当在二人以上。

北京哪些人可以申请廉租房

  二、北京廉租房申请流程是怎样的

  《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申请廉租住房保障,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应当由户主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

  (二)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并张榜公布,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市(区)、县人民政府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三)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转同级民政部门;

  (四)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反馈同级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五)经审核,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作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予以登记,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向社会公开登记结果。

  三、北京申请廉租房需要哪些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

  2、户口薄;

  3、《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4、《定期抚恤金领取证》;

  5、《定期定量补助领取证》;

  6、房屋尚未拆迁的,需提供

  ①《房屋所有权证》;

  ②《公有住房租赁合同》。

  7、房屋已拆迁的,需要提供《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

  8、北京廉租房配租申请人有其他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公有住房租赁合同》。

  经审核,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诉。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北京哪些人可以申请廉租房”的相关内容,我们可以知道,要在北京申请廉租房的人一定要任真审核自己是否满足申请廉租房的条件。若大家还遇到其它问题,欢迎上找法网的法律平台,咨询专业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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