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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租房怎么申请

2018-07-09 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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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廉租房一般是一年一签,有关部门会审核。只要继续符合申请廉租房的经济条件,就可以继续居住。那么廉租房怎么申请?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

  廉租房怎么申请

  一、廉租房申请条件

  1、申请人具有5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

  2、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

  3、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

  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

  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的。

  二、廉租房不得申请条件

  1、单身(含离异)申请人未满35周岁。但经民政部门认定的社会救济、社会救助的孤儿除外;

  2、离婚不足2年的;

  3、在5年之内有住房转让行为且转让住房的建筑面积超过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的,不纳入保障范围。但申请家庭成员中直系亲属因患重大疾病转让住房并提供有关证明的除外;

  4、领取城镇居民社会保障金的被拆迁人,在拆迁补偿中已按《石家庄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四十五条规定政策获得补偿安置的;

  5、挂靠户口所挂靠的地址不存在或不是居住房屋的;

  6、拥有轿车或经营性机动车的;

  7、兴建、购买商业用房或高标准装修现有住房的;

  8、出资安排子女出国留学或就读高收费学校的;

  9、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不得申报的情况。

  三、申请廉租房需要提供的材料

  申请人应当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受理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受理机关应当及时签署意见并将全部申请资料移交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除了书面申请,申请人还需提供3种材料:一是民政部门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救助证明或政府认定有关部门或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二是申请家庭成员所在单位或居住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现住房证明;三是申请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此外,还有地方政府或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廉租房怎么申请?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个人或家庭,就可以向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受理机关应当及时签署意见并将全部申请资料移交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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