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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困难户就医有减免吗

2018-07-10 15:47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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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低保户是指因残疾或疾病符合国家标准,住房或收入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的家庭。那么低保困难户就医有减免吗?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一下。

  一、低保介绍:

  因为地区发展不平衡,所以每个省市的低保标准也有很大差异。

  享受该待遇的家庭主要是以下四类:

  1、无经济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村)民;

  2、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

  3、在职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及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后,其家庭人均月收入仍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

  4、其他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不包括五保对象)。

  二、低保困难户就医有减免吗(天津为例):

  本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城乡特困供养人员、城乡低收入家庭成员、未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低收入家庭待遇的重度残疾人在定点医疗机构可享受一定的费用减免政策。

  一级医疗机构免收门诊诊察费

  一级医疗机构对医疗救助对象,免收普通门诊诊察费,减收化验费、放射费、检查费10%;对优抚对象,减半收取普通门(急)诊诊察费,减收化验费、放射费、检查费10%(此三项均为收费总额)。

  由本市医疗救助定点一级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扩大到已经取消药品加成和理顺医疗服务价格的二级医院,救助对象在这些医院的门诊就医,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给予门诊医疗救助。救助标准为:由特困人员每年不超过200元、其他救助对象每年不超过60元的定额救助调整为,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部分救助50%、特困人员救助金额每年最高不超过500元、其他救助对象救助金额每年最高不超过200元。门诊救助实行“一站式”即时结算。

  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减免住院首次押金

  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为保证救助对象及时住院,减免住院首次押金(每次住院第一次所交押金),即一级医疗机构不交纳住院押金;二级医疗机构交纳500元,三级交纳1000元。根据《天津市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办法》,优抚对象也享受这一政策。

  医疗救助对象在本市医疗救助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含门诊特定疾病)治疗期间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和医疗服务设施目录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报销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部分的救助标准为:2万元以下部分救助60%,2万元(含)以上部分救助80%。其中,享受低保、特困人员供养、低收入家庭救助的重度残疾人提高5个百分点,孤儿、艾滋病毒感染儿童、困境家庭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提高5个百分点。住院(含门诊特定疾病)救助也是实行“一站式”即时结算。医疗救助对象符合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规定发生的异地就医费用,先由本人垫付,治疗结束后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医保和医疗救助报销。对于通过国家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平台登记备案的,在异地就医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可实行医保和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和“一单制”结算。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低保困难户就医是否有减免的相关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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