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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见代理撤销权的行使要件是什么

2020-01-14 18:03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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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被代理人的过失或被代理人与无权代理人之间存在特殊关系,使相对人有理由相信无权代理人享有代理权而与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就是我们常说的表见代理行为。那么表见代理撤销权的行使要件是什么?以下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内容。

  一、表见代理撤销权是怎样的

  表见代理中的相对人不享有《合同法》第48条规定的撤销权。第48条所指的无权代理应当是狭义的无权代理,在此情况下,相对人有撤销权。

  但是在第49条规定表见代理的情况虽然也是无权代理,但是这种情况属于广义的无权代理,与第48条的规定中的狭义的无权代理不同,表见代理虽属无权代理,但是,只要存在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事实,表见代理成立,行为人的代理行为就应当按有效的代理来看待;在此情况下,所签订的合同就应当是有效合同。

  表见代理撤销权的行使要件是什么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四十九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二、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表见代理应当符合代理的表面要件,即表见代理人须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活动,与第三人缔结民事关系。表见代理作为代理的一种,它就应当符合代理的表面要件。

  2、表见代理人与第三人之间的民事行为,须具备成立的有效条件,即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不违背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3、客观上须有使第三人相信表见代理人具有代理权的情形,并能够使第三人在主观上形成该代理人不容怀疑的具有代理权的认识。

  4、第三人须为善意且无过失,即第三人不是明知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而仍与之签订合同,也不是由于自己疏忽大意,缺乏应有的谨慎而轻易将没有代理权的行为人认作有代理权的人,而是有正当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表见代理撤销权的行使要件是什么的内容,表见代理人与第三人之间的民事行为须具备成立的有效条件。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找法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您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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