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收到预付款何时缴纳消费税?

2018-07-11 17:31
找法网官方整理
浏览 9898

  预付款是买方在交易合同签订后即向卖方支付一定金额的预付款。此方式不利于买方,一般在交易货物供不应求时采用。买方要负担商业风险、积压资金,实际上是向卖方提供信贷; 而卖方在发货前就收到货款,有利于资金周转,也无商业风险。那么,很多商家在收到对方的预付款,心中有疑问。收到预付款何时缴纳消费税?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收到预付款何时缴纳消费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八条第一项对“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规定,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因此,收到预付款发出消费品的到哪个台南才需要缴纳消费税。

  消费税的计税依据

  消费税的计税依据分别采用从价和从量两种计税方法。实行从价计税办法征税的应税消费品,计税依据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税时,通常以每单位应税消费品的重量、容积或数量为计税依据。

      计税方法

  1、从价计税时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额×适用税率

  2、从量计税时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适用税额标准

  3、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

  a、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

  b、用于其他方面的: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 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

  4、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由受托方交货时代扣代缴消费税。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 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

  5、进口应税消费品,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组成计税价格 =(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 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 =组成计税价格 ×消费税税率

  6、零售金银首饰的纳税人在计税时,应将含税的销售额换算为不含增值税税额的销售额。

  金银首饰的应税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组成计税价格=购进原价×(1+利润率)÷(1-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 =组成计税价格×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

  7、对于生产、批发、零售单位用于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或未分别核算销售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规定,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希望上面的介绍能够帮助大家,谢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文章内容提及知识不够全面,如情况复杂请尽快咨询律师。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