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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迁移证的办理流程

2018-07-10 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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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中常常有人去办理户口迁移证,那么户口迁移证的办理流程是怎么样的呢?接下来找法网小编为您解答这个疑惑。

  户口迁移证的办理流程


  先由户口迁移办理的当事人提出书面申请,再经过迁移目的地的户口登记派出所审核,符合迁移条件的,报上一级分(市)县局审批,审批后出具《准予迁入证明》。当事人凭《准予迁入证明》回到原户口所在地下户,由迁出地派出所出具《户口迁移证》。当事人再凭《准予迁入证明》、迁出地派出所出具的《户口迁移证》到迁移目的地的户口登记派出所上户。

  公民因各种原因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应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与迁移事由相关的证明:

  1、婚迁,持合法的结婚(离婚)证;

  2、分(购)、建房迁移,持房卡或住房证明;

  3、出国(境)注销户口,持有关部门出具的注销户口通知单;

  4、回国(入境)落户,持定居证或劳动人事部门核准的录用证明、护照(回乡证)或有关部门出具的证件收存(收缴)证明,回国后异地落户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5、公民入伍注销户口,持入伍通知书;

  6、退伍、复员、转业落户,持县市兵役机关,县市以上复员安置办公室发给的登记户口的证明,异地安置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7、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落户,持释放证、解除劳教通知书,异地落户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8、大中专学生入学户口迁移,持入学通知书;

  9、大中专学生分配落户,持派遣证;

  10、录用公务员、招收职工迁移户口,持录用(招收)证明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11、公务员、职工调动、辞退等户口迁移,持调动、辞退证明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12、收养小孩落户,持收养公证书或《收养证》;

  13、解除收养关系迁移户口,持解除收养关系公证书或《解除收养证》;

  14、离退休人员户口迁移,持离(退)休证;

  15、与职称、职务、学历、荣誉、工龄、年龄等有关的户口迁移,持相应的证(聘)书及工龄、年龄证明;

  16、需要凭户口准迁证方可迁移的对象,还须持迁入地县、市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准迁证;

  17、需要经过上级公安机关批准后方办理的户口迁移,还应提供上级公安机关的批准文件。

  所需材料:

  有以下几种情况:

  1)、户口在学校的毕业生,落实工作单位的,需要:《就业报到证》、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接收证明、学校所在地公安机关签发的《户口迁移证》。

  2)、户口在学校的毕业生,要求将户口迁回原籍的,需要:毕业生本人的毕业证、《户口迁移证》。

  如果是普通百姓,则需要:

  (一)需要提供的审核证明材料,有以下几种情况:

  1、夫妻投靠入户: 申请人的书面报告 、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结婚证》

  2、父母投靠子女入户:申请人的书面报告、申请人和所投靠子女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3、子女投靠父(或母)入户:申请人的书面报告、子女和父(或母)的《居民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提供《出生医学证明》或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二)迁移户口的程序:

  1、只要原籍居民或村民委员会同意接纳你入户,并且与你签订接收协议或出具接收证明;

  2、持接收协议(证明)与本人身份证到原籍派出所开具同意接受户口的准迁证;

  3、持准迁证到你现在户籍派出所办理准予迁出户口的迁移证;

  4、持迁移证、身份证再回到原籍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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