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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级伤残等级评定标准是怎样的

2020-03-24 1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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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如果他人对自己造成了伤害,尤其是比较大的伤害,我们是可以进行伤残等级的评定并要求赔偿的,评定伤残等级是有标准的。那么九级伤残等级评定标准是怎样的?以下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九级伤残等级评定标准是怎样的

  1、日常活动能力大部分受限;

  2、工作和学习能力下降;

  3、社会交往能力大部分受限。

  九级伤残等级评定标准是怎样的

  二、九级伤残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8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赔偿基数2551元×8个月=20408元;

  2、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8个月×2551元=20408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2个月×2551元=5102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0408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20408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5102元=45918元。

  法律规定:

  《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条: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医疗事故的原因、双方当事人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以及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等,并由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书上签名。

  三、对伤残评定不服的怎么办

  当事人对伤残评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评定书后十五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劳动部门申请重新评定。上一级劳动部门在接到重新评定申请书后三十日内,应当作出重新评定的决定。若伤者超过15日以后再向上一级的社劳动部门申请重新鉴定,则该部门可以不予受理。第二次伤情鉴定为最终鉴定,结果不可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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