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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2020-04-24 15:09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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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构成工伤,可以申请工伤保险进行赔偿,但是在赔偿之前要进行工伤伤残等级鉴定,鉴定是有期限要求的。那么,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期限是怎么规定的呢?下面将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1、国家规定的伤残鉴定时限为受理后60天作出伤残结论,特殊情况可延长30天。

  2、工伤保险是国家强制性保险,由单位缴费参加,个人不用交钱的,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所有费用及赔偿内容由单位承担,对你不影响的。

  (1)单位承担治疗费用

  (2)负责工伤人员的工资,治疗期间的工资为本人受伤前的原工资不变,单位按月支付

  (3)住院治疗期间的住院伙食补助按单位出差人员标准的70%支付

  3、伤残鉴定结论得到后,根据伤残等级对应的赔偿标准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果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单位还需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工伤再就业补助金,这两金按当地规定的标准支付。

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期限

  二、工伤伤残等级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级伤残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二十年再乘以100%,二级伤残则乘以90%,依此类推,九级伤残乘以20%,十级伤残乘以10%.

  各种赔偿项目及计算标准如下:

  1、医疗费。医疗费包括当事人为治疗伤疾而支付的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手术费、医药费、住院费、康复费、整容费和后续治疗等费用。

  2、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护理费。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4、交通费。根据当事人和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以及参与死亡事故处理的死者亲属(不得超过三人)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5、住宿费。当事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从外地到本市处理交通事故,实际发生的住宿费。

  6、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7、营养费。营养费是指当事人为辅助治疗或使身体尽快康复而购买日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所支出的费用。营养费根据当事人伤残程度参照医院意见及营养费支出凭证确定。

  8、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当事人伤残等级,按照当地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9、残疾辅助器具费。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10、丧葬费按照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11、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当地统计局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12、死亡赔偿金。按照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三、工伤理赔程序是怎样的

  企业参保职工因工伤残或死亡的,按下列程序办理:

  1、参保职工在工作地点发生人身伤害事故时,企业应在三日之内向当地社保机构报告,并领取填报《职工工伤(亡)认定申请表》,报送当地劳动鉴定委员会(设在当地劳动局)认定。

  2、企业接到劳动鉴定结论通知书与医疗终结通知书后,应填报《企业职工工伤(亡)保险待遇审批表》,并附医院治疗医嘱单和本人病历及医疗费用单据(原件)或相关资料送社保公司办理理赔。

  3、每月20日-30日办理工伤保险手续。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期限是怎么规定的”的相关内容,我们可以知道,国家规定的伤残鉴定时限为受理后60天作出伤残结论,特殊情况可延长30天。若还遇到其它问题,欢迎上找法网的法律平台,咨询专业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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