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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面临破产清算怎么办

2019-06-27 16:47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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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险这一行业随着社会发展,现在人们对其认识也是越来越多,因此也就造成在市场中出现越来越多保险公司。这样公司与公司之间竞争压力也增加了,跟不上市场步伐就会被淘汰。那么在保险公司面临破产清算怎么办呢?以下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内容。

  一、保险公司面临破产清算怎么办

  1、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会指定其他保险公司接盘

  《保险法》第九十二条 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其持有的人寿保险合同及责任准备金,必须转让给其他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不能同其他保险公司达成转让协议的,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指定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接受转让。

保险公司面临破产清算怎么办

  转让或者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指定接受转让前款规定的人寿保险合同及责任准备金的,应当维护被保险人、受益人的合法权益。

  2、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自己接盘

  如果没有保险公司愿意接(可能性非常小,基本上很多公司都会抢着要的),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动用保险保障基金自己接盘,收购兑付能力不足的保险公司股权,达到国有控股的目的。

  二、破产清算流程是怎么样

  1、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起十日内裁定是否受理。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是否受理。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前两款规定的裁定受理期限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十五日。

  2、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申请人。

  债权人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债务人应当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3、人民法院裁定不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4、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二十五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三、破产清算资产评估方法

  1、法律、法规允许公开出售的财产,以基准日现行市价为基础并充分考虑财产快速变现对交易价格的影响确定其清算价格;对二手物资市场、拍卖市场较成熟的地区,也可参照二手交易市场及财产拍卖市场的交易价格确定清算价格。法律、法规不允许公开、出售的专用设备和物资,应按专营行业内的重置价值确定评估值;对规定应报废就地销毁的、应按其可回收值扣除销毁费用的净残值作为评估值;销毁费用大于可收回残值的,评估值为零。

  2、财产快速变现对交易价格的影响,可用折扣率或变现率参数来确定,两者关系为:

  变现率=(某财产快速出售时的价格/某财产正常出售时的价格)×100%

  折扣率=1-变现率

  清算价格=评估对象的市场价格×变现率

  或=评估对象的市场价格×(1-折扣率)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保险公司面临破产清算怎么办、破产清算流程是怎么样以及破产清算资产评估方法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找法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您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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