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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定金和订金的区别

2018-07-09 17:13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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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都知道向房地产商或者其他开发单位购买商品住房时,一般都约定了或者订金。不过有不少购房者对定金和订金恐怕不是很了解。但购房是一很重大的事项,涉及的数额一般都很大;弄清楚定金和订金是很有必要的。那么,买房定金和订金的区别是怎么样的呢?现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介绍。

  一、买房定金和订金的区别

  定金:《合同法》规定,可以将定金作为一种债权担保,其含有一种保证金的性质。签订合同的买卖双方,在履行合同后,定金应当*作价款或者收回。若购房者不履行定金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卖房人或发展商不履行定金合同,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据芜湖华律网了解,定金在法律上有着严格的法定条件:1、定金必需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2、定金必须实际完成了交付;3、定金数额不得超过合同标的总额的20%。

  订金:并非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实际上它具有预付款的性质,是当事人的一种支付手段,并不具备担保性质。商品房交易中,如买家不履行合同义务,并不表示他丧失了请求返还订金的权利;反之,若发展商不履行义务亦不须双倍返还订金,但这并不意味着合同违约方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综合来说,订金可以退,而定金则不可退。定金支付后,支付首期款的期限,以定金协议为准。

  二、返还定金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22条规定: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开发商不得销售商品房也不得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的费用。因此,如果购房客户在商品房不符合销售条件的情况下交纳了“定金”,那么向开发商要求无条件退还也是有法律依据的。相反如果开发商出售的房子符合相关出售条件,如不愿购房,则“定金”将不能退款。

  定金,是指合同订立或履行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方式,具有法律效应,数额不超过主合同标的20%,买房不履约无权拿回定金,卖方不履约,则需双倍返还买方定金;而订金可视为预付款,如果消费者不想购买,可以与销售者协商解决返还买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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