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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与违约金的适用

2018-07-09 1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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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发现在一些合同当中,当事人除了约定了违约金之外,同时还对定金做出了规定。那在这种情况下,要是日后产生了纠纷的话,定金与违约金并存的该如何进行处理呢?相信已经有不少人遇到过这样的情况了,下面找法网小编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定金与违约金并存如何适用

  1、我国《合同法》第116条规定:“当事人既主张约定违约金,又主张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定金条款。”

  2、从法理上进行分析,定金罚则具有惩罚性,违约金也具有惩罚性,如果同时并用,则有违公平原则的基本精神。对于违约方过于苛刻,另一方则获得不应该获得的收入。定金责任的承担不能替代损害赔偿责任,两者应该区分开来。

  如果一方违约造成实际损失,另一方适用定金罚则的同时,可同时请求损害赔偿。但是适用定金罚则和损害赔偿的总值不能大于标的物的价金总和。如果该定金的性质属解约定金 ,一方适用定金罚则的同时就不能请求另一方实际履行合同;但如果属违约定金、订约定金或成约定金,一方适用定金罚则的同时,就还可以请求另一方实际履行合同。

  二、定金与保证金有什么区别

  1、保证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保证合同的履行,而留存于对方或提存于第三人的金钱。

  2、在现实经济生活中流行的保证金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合同当事人为保证其债权的实现而要求另一方提供的保证金。另一种形式的保证金,是双方在合同成立时候,为保证各自义务的履行而向共同认可的第三人(通常为公证机关)提存的保证金。

  3、保证金也具有类似定金一样的担保合同实现的作用,但其没有双倍返还的功能。而且当事人可以自行约定定金的作用功能(如:合同订立的保证、合同生效的条件、合同成立的证明、或者合同解除的代价)。而这些功能是保证金不具备的。

  4、保证金留存或提存的时间和数额是没有限制的。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约定在合同履行前、合同履行过程中皆可;保证金的数额可以相当于债务额,并不像定金那样,其总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总价款的20%,而且必须是在合同约定时或者合同签订前给付。

  要是出现定金与违约金并存的情况,此时如果同时适用的话,那可能就会对一方当事人不公平,因此时间操作中,一般都是在定金与违约金之间进行选择,而不能同时进行。若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不妨直接来电咨询我们找法网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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