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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金的比例是多少

2018-07-11 1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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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订金是什么呢?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有关规定,订金其不具有定金的性质,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明显的担保性质。交付订金的一方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那么,订金的比例是多少呢?下面,就跟随找法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订金的比例是多少

  订金,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有关规定,其不具有定金的性质,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明显的担保性质。交付订金的一方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般情况下,交付订金的视作交付预付款。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

  根据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发布的《关于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商品房预订行为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收取订金的,订金数额应当在总房价的千分之五以内,双方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出售合同后,订金应即时返还或抵充房价。购房者在支付订金后,不购买预订房屋的,订金按预订协议约定的办法处理,但属下列情况,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全额返还购房者支付的订金:

  (1)房地产开发企业未签订书面协议收取订金的;

  (2)签订的书面协议对订金的处理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

  (3)双方对预售合同或出售合同条款存在分歧、不能协商一致的;

  (4)广告、售楼书、样品房与实际状况不相符的。

  由此可知,一把情况下,我国是没有限制当事人约定订金的比例的,只要双方当事人能够协商一致,都是可以随意约定订金的比例的。但是如果是商品房预定,订金数额应当在总房价的千分之五之内。

  二、定金比例是多少

  《担保法》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以上就是本文的全部内容,从中,我们可以知道,只要双方当事人能够协商一致,都是可以随意约定订金的比例的。但是如果是商品房预定,订金数额应当在总房价的千分之五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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