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法咨询

请问,我们公司是新注册的公司,那么将商标授权给其他公司使用的话,价格一般多少比较合适?另外具体要走什么流程?谢谢

商标
2019-09-21 22:00:4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为了维护驰名商标权人的利益,我国为驰名商标提供扩大保护,其禁止权范围可以扩展到不同类别的商品上。《商标法》第十三条 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 根据《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   
    (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三)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四)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五)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该企业实际上存在使用您注册商标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两种行为。 这里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第
    一、看是否能在中国本地进行公证购买,如果可以,则可以通过公证购买获得该企业侵权的证据,进而去法院起诉或是到当地工商行政部门举报(也可以通过其他途径获取侵权证据,例如该公司的网站上的资料),通过工商行政部门进行行政查处。 第
    二、可以先到海关进行商标备案,根据《2010年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的规定: 知识产权权利人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将其知识产权向海关总署申请备案;申请备案的,应当提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名称或者姓名、注册地或者国籍等;   
    (二)知识产权的名称、内容及其相关信息;   
    (三)知识产权许可行使状况;   
    (四)知识产权权利人合法行使知识产权的货物的名称、产地、进出境地海关、进出口商、主要特征、价格等;   
    (五)已知的侵犯知识产权货物的制造商、进出口商、进出境地海关、主要特征、价格等。 其中,上述条款的知识产权包括商标。 在完成备案后,根据《2010年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2010年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   知识产权权利人发现侵权嫌疑货物即将进出口的,可以向货物进出境地海关提出扣留侵权嫌疑货物的申请。 第十三条规定:   知识产权权利人请求海关扣留侵权嫌疑货物的,应当提交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文件,并提供足以证明侵权事实明显存在的证据。   申请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名称或者姓名、注册地或者国籍等;   
    (二)知识产权的名称、内容及其相关信息;   
    (三)侵权嫌疑货物收货人和发货人的名称;   
    (四)侵权嫌疑货物名称、规格等;   
    (五)侵权嫌疑货物可能进出境的口岸、时间、运输工具等。   侵权嫌疑货物涉嫌侵犯备案知识产权的,申请书还应当包括海关备案号。
  • 注册商标,“非注册商标”的对称。是指经商标管理机构依法核准注册的商标。商标的注册需具备法定条件和经法定程序。在商标注册制度的国家内,商标一经注册便获得使用注册商标的专有权和排斥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禁止权。
    中国现行的商标制度为商标注册使用制度,注册商标的权利主体对其商标依法享有专有使用权,并排除他人将相同或相似商品使用在与其注册商标指定商品相同或相似的商品上
  • 首先,一个商标只发放一个注册证,一标多类的也不例外,也就是说,并不是每申请一个类别就发一个注册证。如果有部分类别被驳回,则会记载核准注册的类别和核定使用的商标或服务。
    其次,如果想要将一个商标注册多类别的进行分割,也只限分割一次,并且只适用于商标局对一件商标注册申请在部分指定商品或服务上的驳回中,其他都不准予以分割。
    最后,注册的商标应与商品或者服务的类别相对应,因此品牌优生建议,在注册时应对同一种类商品上的注册商标进行近似商标查询,这样有助于提高在多类别注册单一类别时的成功率。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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