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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申请的商标被提出异议,需要反驳资料吗?

商标
2020-01-10 10:40: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申请注册的商标经商标局审查后,认为符合商标法有关规定,予以初步审定并予以公告,称为《初审公告》,也是作为对商标申请人的通知。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不等于核准注册,也就是说该商标申请人尚未取得该商标的专用权,只有在公告期内无人提出提议或者提议裁定不成立,由商标局刊登注册公告,该商标予以核准注册。经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任何人认为初步审定商标违反了《商标法》的有关规定,均可委托我所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异议程序主要是征询社会对初步审定商标的意见,实行商标审查工作的社会监督,其目的在于公正、公开进行商标确权工作,有助于及时纠正商标审查工作中的偏差。  申请人所需材料:  
    1、《商标异议书》、《异议代理委托书》;  
    2、被异议商标的公告期号、页码、初步审定号;  
    3、被异议商标的名称、商标、商品/服务类别;  
    4、提出异议的理由。
  • 商标复议需要准备材料:
    1、申请人盖章或签字的商标评审代理委托书(代理机构提供)。
    2、申请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一份,自然人则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提供符合要求的有利的证据材料(代理人指导提供)。
    4、商标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商标执法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受理机关根据法定程序对商标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和适当性进行审查并作出相应决定的活动。
  • 在申请注册商标的时候需要带上下面的文件材料:
    1、《商标注册申清书》一份。委托商标代理组织代为办理的,还应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一份。
    2、商标图样5份。指定颜色的,应当提交着色图样5份、黑白墨稿一份。
    3、能够证明申请人身份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
    4、用人物肖像作为商标申请注册的,还必须提供肖像权人的授权书并经公证机关公证。
    5、申请注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的,还应当提交主体资格证明和使用管理规则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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