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法咨询

我在上卖衣服,有人在买了之后说我侵权了。我的衣服上只有米奇的图案没有商标算侵权吗

商标
2020-01-11 10:43:21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商标侵权行为的表现形式有:  
    (一)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具体包括四种情况:  
    1、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  
    2、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  
    3、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他人的注册商标相同商标;  
    4、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他人的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  未经许可实施此种行为,无论属故意或过失,均构成对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犯。  
    (二)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者主观上明知或应知销售的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即构成此类侵权行为。  
    (三)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这类侵权行为的表现形式主要有四种:  
    1、伪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  
    2、未经商标权人委托或者授权而制造其注册商标标识;  
    3、超越商标权人授予的权限任意制造其注册商标标识;  
    4、销售属于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  
    (四)给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  
    1、经销明知或者应知是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对此类行为采取过错责任原则。  
    2、在同一种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文字、图形作为商品名称或者商品装潢使用,并足以造成误认的。  
    3、故意为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等便利条件的。此种侵权行为以故意实施为必要条件。
  • 关于侵权损害赔偿诉讼时效计算问题,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第一百三十七条“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
    最高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民通意见》)第168条 “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的,从受害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够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等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了规定,由于上述规定过于原则和抽象,致使在诉讼时对于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一年诉讼时效的起算日有不同的认定方式,主要有人身损害事故发生日、受害人治疗终结日、伤残评定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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