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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下保险公司可以拒赔

2019-06-21 1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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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都知道保险公司并不是所有的事项都可以理赔的,有些人为的或者不在保单范围内的保险理赔是不赔付的。那么,今天找法网小编为大家介绍,哪些情况下保险公司可以拒赔?

  哪些情况下保险公司可以拒赔

  1、未按合同要求交纳保费

  交纳保费是投保人的基本义务。根据《保险法》第14条“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按照约定交纳保险费;保险人按照约定时间开始承担保险责任”的规定。您的保单成立后,应按保险合同的约定及时交纳保费。如果您未在约定时间内按时交付保费,那么在此期间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可不承担赔偿责任。

哪些情况下保险公司可以拒赔

  2、未及时办理变更、批改手续

  当您的保险车辆发生转卖、转让、赠送他人时,应及时到保险公司办理变更手续,以免理赔时与保险人发生不必要的纠纷;当您的保险车辆变更用途、使用性质或危险程度增加时,应当事先书面通知保险人,并办理批改手续,同时补缴或批退部分保费。

  3、出险后未及时报案

  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后,被保险人应采取合理的保护、施救措施,并立即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同时在48小时内向保险公司报案,由于未及时报案,导致保险公司对事故的保险责任或损失无法认定,根据保险合同,保险人有权对此次事故的损失拒绝赔偿。

  4、发生保险事故后未经保险公司核损擅自对车辆进行修复

  根据保险合同“保险车辆因保险事故受损,应当尽量修复。车辆修理前被保险人须会同保险人检验,确定修理项目、方式和费用,否则,保险人有权重新核定或拒绝赔偿。”的约定,发生保险事故后未经保险公司核定损失,被保险人不得擅自对车辆进行修复。否则,保险公司有权重新核定,直至拒绝赔偿。

  5、不足额投保,被保险人得不到全额赔付。

  当您的车辆承包金额低于新车购置价时,发生保险事故后,您的损失赔付将按照保险金额与新车购置价的比例计算赔付。

  我们通过上面的介绍可以知道,保险公司可以拒绝赔付的情况就包括了未按合同要求交纳保费、未及时办理变更、批改手续、出险后未及时报案、发生保险事故后未经保险公司核损擅自对车辆进行修复、不足额投保,被保险人得不到全额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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