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怎么赔偿

2019-10-11 13:53
找法网官方整理
浏览 9898

  交通事故的行为人往往会处于畏惧、侥幸或者逃避心理,在出事之后立刻逃走,这本身就是一种比较严重的行为,当然会造成更加严重的后果,例如导致受害人死亡,那么你知道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怎么赔偿吗?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怎么赔偿

  一、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怎么赔偿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

  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2、残疾辅助器具费=适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费用;

  3、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4、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

  5、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6、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

  7、误工费=误工月收入×误工时间;

  8、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9、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10、此外,还有交通费、住宿费、直接财产损失费、车辆停运损失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二、肇事逃逸处罚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第三条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和第二款第(一)至(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第四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

  三、肇事逃逸后果

  一、损害赔偿重。

  按《民法通则》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赔偿费用少则几千块,多则上万元甚至于几十万元,如肇事车辆投保了第三者责任险,发生交通事故后,赔偿时,保险公司有先予支付的义务。但如果肇事车辆逃逸,按《保险合同》约定,保险公司就不再承担保险责任,车主要承担全部的赔偿费。

  二、行政处罚重。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第2款规定,对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司机,不论其造成交通事故后果的大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都将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

  三、刑事责任重。

  根据《刑法》第133条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肇事后逃逸的,属法定的加重情节,伤者因抢救不及时而死亡的可判7年以上有期徒刑。如果伤者没有死亡,机动车驾驶员为了逃避法律追究,将撞伤者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伤者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严重残废的,则构成了故意杀人罪或故意伤害罪,按《刑法》规定,将会受到更加严厉的处罚。此外,法律还规定,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乘车人指使肇事司机逃逸,致使伤者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上述人员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赔偿计算方法以及肇事逃逸的后果与处罚,可以看出,肇事逃逸不仅可能造成受害者不能得到及时救助而死亡,而且肇事逃逸本身就是一种性质严重的行为,也会受到较重的处罚。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文章内容提及知识不够全面,如情况复杂请尽快咨询律师。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