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法咨询

你好,外资企业在中国设立的可以是办事处和分公司吗?办事处没有独立法人资格,不能直接与应聘者签订劳动合同。 只能和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吗? 子公司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和应聘者直接签订劳动合同吗? 另外,分公司和子公司有什么区别,谢谢

劳动合同纠纷
2020-05-28 14:48:3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2份)
    2、总公司章程复印件盖公章;(2份)
    3、总公司股东同意开设分公司的股东会议(全体股东签名、盖章)
    4、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如非本市户口人)需计生证原件、相片(共8张,5张大一寸,3张小一寸);
    5、分公司负责人任职书(全体股东签名)
    6、经营场所房产证明复印件、租赁合同原件(2份)
    7、总公司代码证副本复印件;(2份)
    8、总公司地税、国税副本复印件;(2份)
    9、填写申请表(总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
    10、证明书(用于办理分公司代码证)
    11、总公司法定代表人签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分公司和子公司主要有以下区别:
    1、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机构,而子公司是独立法人机构;
    2、分公司不进行财务的独立核算,子公司进行独立财务核算。
  • 分公司与子公司的区别:分公司是相对于总公司而言的,是被总公司管辖的分支机构。分公司以总公司的名义进行经营活动,在法律上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产生的民事责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承担。
    子公司是相对于母公司而言的,是指达到控股程度的股份被另一公司所持有或通过协议方式受另一公司实际控制。子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以自己名义开展活动,承担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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