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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劳动合同后可以随便辞职吗

2019-06-19 17:27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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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合同是促进劳动力资源合理配置的重要手段,对于以及进入社会的人来说都不陌生了。想必很多人都想要了解,签订劳动合同后可以随便辞职吗?签订劳动合同应注意什么?单位未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怎么处罚?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签订劳动合同后可以随便辞职吗

  一、签订劳动合同后可以随便辞职吗

  劳动者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是不可以随时辞职的,劳动者辞职的,只需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违法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

  3、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二、签订劳动合同应注意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应注意以下几方面:

  1、签订劳动合同要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2、签订劳动合同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3、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签订,同时,要注意劳动合同的内容,这是履行劳动合同和劳动争议处理的重要依据。

  4、既要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又要结合实际。

  5、合同内容可简可繁。

  6、合同的语言表达要明确、易懂。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受法律保护的,它涉及到当事人的权利、责任和利益,能够产生一定的法律后果。

  三、单位未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怎么处罚

  1、《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2、第六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根据以上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内容可知,签订劳动合同后不可以随便辞职,劳动者辞职的,需要提前提出辞职申请。希望上文的的内容会有所帮助。还有其他需要了解的法律知识,欢迎上找法网的法律平台,我们的律师会对于疑问进行专业的咨询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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