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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合同纠纷是什么

2019-08-27 1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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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务合同纠纷是合同纠纷的一种常见情形,劳务合同纠纷要注意的就是与劳动纠纷以及其他种类合同纠纷的区别,否则将会错误的适用相关法条,那么你知道劳务合同纠纷是什么吗?劳务纠纷与劳动纠纷的区别?如何区分劳务合同纠纷与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件,下面就请跟随找法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

劳务合同纠纷是什么

  一、劳务合同纠纷是什么

  劳务合同纠纷是指当事人因签订、履行、变更、终止劳务合同产生的权利义务纠纷

  劳务合同纠纷案件,按照合同纠纷案件的一般管辖原则,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在适用本案由时,要注意其与劳动合同纠纷的区别。劳动合同的主体一方是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另一方是劳动者个人。而劳务合同双方当事人都可以是法人、组织、公民,双方当事人之间没有上下等级关系,各自独立、地位平等。

  二、劳务纠纷与劳动纠纷的区别

  1、两者产生的依据不同。劳动关系是基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生产要素的结合而产生的关系;劳务关系产生的依据是双方的约定。如果双方不存在协商订立契约的意思表示、没有书面协议,也不存在口头约定,而是根据章程的规定而产生的一种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具有整分合一性质的权利义务关系,一般应当认为是劳动关系而不是劳务关系。

  2、适用的法律不同。劳务关系主要由民法、合同法、经济法调整,而劳动关系则由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规范调整。

  3、主体资格不同。劳动关系的主体只能一方是法人或组织,即用人单位,另一方则必须是劳动者个人,劳动关系的主体不能同时都是自然人,也不能同时都是法人或组织;劳务关系的主体双方当事人可以同时都是法人、组织、公民,也可以是公民与法人、组织。

  三、如何区分劳务合同纠纷与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件

  第一,主体资格不同。追索劳动报酬的主体一方是企业或组织,另一方是劳动者个人。劳务合同的主体双方可以同时是法人、组织或者个人。

  第二,主体性质及关系不同。追索劳动报酬纠纷的双方主体不仅提供劳务,还需要服从用人单位的管理与安排,遵守用人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劳务合同主体双方仅存在劳务关系,一方提供劳务,一方支付报酬。

  第三,调整的法律不同。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主要适用《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规范调整,劳务合同该纠纷案件则适用《侵权责任法》等予以调整。

  第四,接受劳务一方的义务不同。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件中,用人单位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是为劳动者缴纳相关社会保险,此为法律中的强行性规定,双方对此不得协商、变更,如用人单位不履行上述义务,提供劳务的一方可追究其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劳务行政部门也可以行使行政职权,对相关用人单位作出警告、罚款等行政处分。劳务合同中,接受劳务一方并无此义务,双方对此可自由约定,如果接受劳务一方违约,产生相应的违约或侵权责任。

  第五,处理纠纷的方式不同。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件中,双方如对相关费用已经结算,则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否则须先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仲裁是前置程序,不服仲裁裁决的可以在法定期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起诉。而劳务合同纠纷出现后,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务关系主要由民法、合同法、经济法调整,近年来随着劳务关系的迅速发展,我国对于劳务合同关系的保护力度也有所加强,若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想要了解,欢迎登陆找法网法律平台在线咨询,我们的律师会对您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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