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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公司签了合同不给怎么办

2019-09-25 1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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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千世界无奇不有,尤其是在市场上中。劳动者维权是比较常见的话题,比如在和公司签订合同之后,用人单位会用各种理由告知,最终合同你签字完了之后就不给你了。当然每个合同肯定是不行的,那么在劳务公司签了合同不给怎么办呢?以下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内容。

  一、劳务公司签了合同不给怎么办

  1、与公司协商。提醒公司将劳务公司给你。

  2、公司仍不给的,请向公司所在区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出面要求公司予以补发合同。

劳务公司签了合同不给怎么办

  3、若你们公司这种签了合同不给员工的行为不仅发生在你一个人身上,有一大片人都是这样的,你可以打电话12333进行举报。

  总之,不要正面与公司发生冲突,以免影响你个人利益。建议通过上述政府机关来压制公司。

  二、劳务合同的特征有哪些

  1、主体的广泛性与平等性。劳务合同的主体既可以是法人、组织之间签订,也可以是公民个人之间、公民与法人组织之间,一般不作为特殊限定,具有广泛性。同时,双方完全遵循市场规则,法律地位平等。

  2、合同标的的特殊性。劳务合同的标的是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提供的劳动力,即劳务,它是一种行为。劳务合同是以劳务为给付标的的合同,劳动的差异与特殊性决定了劳务合同的倾向的特殊性,有些侧重于劳务行为的过程,如运输合同;有些侧重于劳务行为的结果,如承揽合同。

  3、内容的任意性。除法律、法规有强制性规定以外,合同双方当事人完全可以按自由意志决定劳务合同的内容及相应的条款。容既可以属于生产、工作中某项专业方面的需要,如小区保安;也可以属于家庭生活,如保姆等。双方签订合同时应依据《合同法》的自愿原则进行。

  4、合同是双务合同、非要式合同。在劳务合同中,一方为提供劳务方,另一方接受劳务方,故为劳务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大部分劳务合同为非要式合同,除法律有做特别规定者外。

  三、劳务合同的保护措施的义务

  1、劳务权利人应对提供劳务的场所、设备或者工具器械给予置备和保养,对在其安排或者领导下提供的劳务给予调度,以使义务人免遭劳务本身对其生命和健康不应造成的危险。

  2、义务人被接纳参加家庭共同生活的,劳务权利人应从义务人的健康、道德和宗教方面的需要考虑,在起居室和卧室、饮食以及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方面,提供必要的设备和安排。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劳务公司签了合同不给怎么办、劳务合同的特征有哪些、劳务合同的特征有哪些以及劳务合同的保护措施的义务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找法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您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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