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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全文关于执行董事的规定

2020-01-13 1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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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发展脉络中,公司占着很重要的位置,它极大的促进了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平衡了各地的差距。公司的运营离不开公司内部所有人的共同努力。我国法律对于公司法也有具体的规定。那么,在公司法全文中,关于执行董事是怎么规定的呢?一起了解一下吧。

  一、公司法全文执行董事的规定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较少和规模较小的,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独立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营职务。

  执行董事的职权,应当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公司法全文关于执行董事的规定

  二、公司执行董事任职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执行董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三、公司执行董事的职能权利

  执行董事的职能应当与一般公司的董事会职权相同。

  参照《公司法》第四十六条对于董事会职权的规定,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分享的关于公司法全文对于执行董事的规定的相关内容。在我国公司法中,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较少和规模较小的,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独立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营职务,例如担任公司法人和执行董事,同时兼经理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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