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证上,除了权利人、共有情况、坐落位置等原来房产证内容外,还增加了镭射区、不动产单元号、使用期限等内容,那么关于不动产上面可以加名字吗,可能大多数的人并不是很清楚,下面就由找法网详细的给大家介绍一下,供大家参考。
一、不动产证上可以加名字吗
第一情况:
添加女方的名字作为房屋共有人,并且女方参与共同还贷。
在房产证上添加了女方的名字以后,则房产证上的房屋权属为夫妻二人共有,且夫妻婚姻存续期间双方共同还款的话,女方应占有房屋产权的一半。
第二种情况:
不添加女方的名字作为房屋共有人,但女方参与共同还贷。
在房产证上没有女方的名字,房屋权属人为匡先生儿子,房屋为匡先生儿子的婚前财产,但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为房贷有共同还款行为,如果离婚,女方应分得共同还贷金额的一半作为赔偿。
第三种情况:
不添加女方的名字作为房屋共有人,且由父母还房贷。
在房产证上不添加女方的名字,房屋权属人为匡先生儿子,房屋的权属人未发生改变,且房屋贷款依然由匡先生夫妇承担,首付来源证明以及月供还款证明都能证明是由匡先生夫妇出资,那么这套房子就与女方完全没有关系,属于匡先生儿子的个人婚前财产,若发生离婚这种情况时,这处房产就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二、多套房是否要领多个证?
如果个人名下有多套房产,是否需要领取多个证书?
据了解,《不动产权证书》包括单一版和集成版两个版本,集成版用于记载同一权利人在同一登记辖区内享有的多个不动产单元上的不动产权利。
比如某人有两套房产在同一宗土地上,则两套房产登记在同一个不动产登记簿证上,也就是集成版证书;如果两套房产在不同的宗地上,则仍登记在两个不动产登记簿证上,也就是单一版证书。
在推广初期,将会主要采用单一版证书。
三、现在的证需要换吗?
不动产统一登记开始后,是否意味着大家手头的房产证等产权证,都要换成不动产证?
按照国家“不变不换”的原则,现有各类不动产权证书继续有效,权利不变动,证书不更换。也就是说,旧证、新证同时都具有法律效力。
但新购房屋等不动产并头次办理产权证,申请办理产权变更登记、转移登记等手续的市民,将逐步换发新的不动产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按照国家规定予以5年过渡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