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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办理不动产证的手续

2019-01-09 14:56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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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众所周知,如果是夫妻结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是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对该房产共同享有产权。那么,夫妻共同办理不动产证的手续,是如何?不动产的登记范围,是怎样的?不动产的登记程序,是怎样的?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来详细说明一下。希望对大家会有所帮助。

  一、夫妻共同办理不动产证的手续

  首先,准备好资料,具体包括:

  1、能够证明购房人身份的证明材料,即双方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婚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如果双方一方不能到场办理,还需要提供私章。

夫妻共同办理不动产证的手续

  然后,就是走流程了,具体而言:

  1、申请人提出申请;

  2、申请人提前材料;

  3、不动产登记机构审查材料及实地查看;

  4、完成登记。

  二、不动产的登记范围

  1、住宅房产。住宅是人们居住的房屋,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房产作为不动产登记国家可以了解人们的居住条件、生活水平等信息,对国家保障民生起到引导作用。

  2、商业房产。就是不是用来居住的房产,包括工业厂房、门市、用来出租的房屋,这些房产国家会适当收税的。

  3、土地。我国的土地所有权为国家所有,但是土地的使用权、开发权、集体土地所有权、承包经营权、等等都应该登记的。包括山林、草原、沙滩、矿山、牧场等。

  4、海域使用权。海域开发、养殖等使用权需要登记。

  5、探矿权和采矿权。探矿权和采矿权以非实物形式成为不动产登记的对象。

  三、不动产的登记程序

  1、登记申请。尚未登记的和继承、遗赠、产权发生改变的不动产由当事人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提出登记申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要求,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2、提交材料。包括当事人的身份证明、不动产的产权和来源证明等。

  3、受理。登记机构接到申请以后要对产权资料进行核实,而且对于房地产、土地附着物等进行实地查看核实无误以后登记。

  以上就是本文的全部内容,从中,我们可以得知,夫妻共同办理不动产证的手续,不动产的登记范围,以及不动产的登记程序。若是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可以咨询找法网上的在线律师。他们一天24小时在线,能随时为大家解答法律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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