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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股权质押贷款流程

2019-03-20 14:48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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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托产权市场平台,股权质押融资平台方便快捷,所以很多人都会选择通过股权质押的方式解决资金需求问题。想必很多人都想要了解,个人股权质押贷款流程是怎样的?股权质押的期限是多久?股权质押贷款的风险有哪些?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个人股权质押贷款流程

  一、个人股权质押贷款流程

  1、股权质押贷款的借款人向贷款机构申请质押贷款,并提供相应的贷款资料。

  2、股权质押贷款的借款人和贷款人双方应以书面形式签订“贷款合同”;出质人和贷款人双方应以书面形式订立“股权质押合同”;股权质押合同可以单独订立,也可以是贷款合同中的担保条款。

  3、股权质押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股权质押贷款当事人须凭股权质押合同到股权出质登记机构办理股权出质登记,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将股权交由股权出质登记机构保管。

  注:股权出质登记机构应向出质人出具《股权质押登记证明书》。股权质押期间产生的红股和分配的现金股息的归属由质押合同约定。债务履行期满前,出质人和质权人均不得处理红股和现金股息,应委托股权出质登记机构保管,现金股息由股权出质登记机构按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付。

  4、贷款机构根据贷款合同和《股权质押登记证明书》办理发放贷款。

  二、股权质押的期限是多久

  《担保法解释》规定:“当事人约定的或者登记部门要求登记的担保期间,对担保物权的存续不具有法律约束力。”这一规定的依据是物权法定原则。登记部门要求登记一个担保期间是不合适的,规定登记部门要求登记的担保期间对担保物权的存续不具有法律约束力是合理的。但规定当事人约定的担保期间,对担保物权的存续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就不合理了。虽根据物权法定原则,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由法律规定,当事人不能在法律之外另行创设物权。但是物权分为意定物权和法定物权。意定物权与法定物权的一个重要区别在于,除了法律有强制性规定以外,当事人可以对物权的有关内容作出约定。《担保法》没有对担保期限作强制性规定,因而担保期限属于当事人意思自治的范畴。当事人对担保期限的约定只有违反法律的有关规定时,才导致无效。在这个问题上《担保法解释》走了极端。

  三、股权质押贷款的风险有哪些

  1、质押物选择的风险

  目前国内对股权质押在政策上还没有完全放开。作为出质物的股权包括股份有限公司流通股和非流通股股权以及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上市股份公司法人股由于企业运作相对规范、信息透明度高、市场监管严格,并且在权利转让上有法定的登记机构,成为业界普遍接受的担保品。而非上市企业的股权,由于信息的不对称以及缺少合理的质押登记机构,从而加大了法律维权的难度。

  2、质押物价值波动的风险

  股权之所以可用于质押最根本还是源于股权的财产性、价值性。但与一般质押物价值预见性强的特点不同的是,股权质押贷款的质押标的价格极其不稳定,在实际操作中的股权价格由于受市场的供求状况、市场利率的高低等因素影响,波动性很大。

  3、股权质押公示方法缺乏安全性

  我国法律以登记做为股权质押合同生效要件的规定,看似严格但缺乏安全性

  4、质押物处置时的价值实现风险

  以上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股权质押流程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个人股权质押贷款流程是:借款人向银行提交资料;银行对借款人提交的申请资料审核通过后,双方签订借款合同;发放贷款。若您还有其它的问题,可以登录找法网的官方网站,免费咨询我们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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