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我朋友把我银行卡骗走,以给我办贷款的名义用我的手机身份证办了好几个小额贷款加一起一共17000多块钱,他把钱支出去花了,他这种行为属于诈骗吗我可以告他诈骗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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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好的征信记录是申请贷款的前提条件,通常根据贷款品种的不同对借款人(及配偶)的征信的要求也不同,一般抵押类的贷款会要求征信三级以上,信用类贷款则要求征信二级以上;征信逾期严重的借款人很难准入,另信用卡年费,或是500元以内的小金额欠款造成的逾期,一般审贷官会酌情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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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诈骗罪(刑法第193条),是指以非法出有为目的,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或者以其他方法,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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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