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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诈骗罪刑法上有些什么规定

2019-10-28 15:26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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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用卡诈骗一直以来都是一种令人头痛的犯罪行为,犯罪分子一般都是针对不太成熟的年轻人实施诈骗或者是有信用卡但是对信用卡了解不多的中老年人进行诈骗,因此在调查时有时会比较困难,那么信用卡诈骗罪刑法上有些什么规定?以下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内容。

  信用卡诈骗罪刑法上有些什么规定

  一、信用卡诈骗罪刑法上有些什么规定

  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信用卡诈骗罪中规定的“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有哪些

  “冒用他人信用卡”,包括以下情形:

  (一)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二)骗取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三)窃取、收买、骗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并通过互联网、通讯终端等使用的;

  (四)其他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

    第六条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经发卡银行两次有效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

    对于是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应当综合持卡人信用记录、还款能力和意愿、申领和透支信用卡的状况、透支资金的用途、透支后的表现、未按规定还款的原因等情节作出判断。不得单纯依据持卡人未按规定还款的事实认定非法占有目的。

  三、哪些情形属于信用卡诈骗罪中规定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但有证据证明持卡人确实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除外:

  (一)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

  (二)使用虚假资信证明申领信用卡后透支,无法归还的;

  (三)透支后通过逃匿、改变联系方式等手段,逃避银行催收的;

  (四)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

  (五)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犯罪活动的;

  (六)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归还的情形。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信用卡诈骗罪刑法上有些什么规定、信用卡诈骗罪中规定的“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有哪些、哪些情形属于信用卡诈骗罪中规定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找法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您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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