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法咨询

你好,我家原住宅主在买房前登记公司。 现在公司没有更改住址。 原住宅主用我的房地产证明书、身份证明书原件向税务局申请发票对我有什么影响

2020-02-01 13:11:5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一、发票专用章重新刻制
    由于新证登记的号码是企业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与企业的老税号不同,所以需及时刻制新的发票专用章;
    二、发票领购簿重新发放
    请在领取新证后到办税服务厅领购发票时,及时申请换领新的发票领购簿;
    三、银税协议重新签订和联网
    到办税服务厅领取税银库三方协议然后重新进行签订,并且到缴税银行办理扣款联网新手续,当中协议书编号可按1330825+新税号后10位数编制,注意记与原协议号可以最后一位识别码来加以区分;
    四、专用发票认证
    企业取得的老税号专用发票,短期之内(一般纳税人档案保留期限为1至3个月)仍可认证抵扣,但应以老税号登认证系统认证,新税号专用发票请以新税号登陆认证系统认证,且请及时(30日内)通知客户更改开票信息;
    五、发票开具防伪税控系统重新发行步骤
    请尽早(不得超过30日)办理税控开票系统的重新发行手续,并请携带金税盘(税控盘)、空白发票、开票主机、发票领购簿,主要步骤如下:
    (1)发票退票或撤销;
    (2)时钟授权;
    (3)注销抄报税;
    (4)重新发行;
    (5)重新购票;
    (6)数据迁移及设备调试。
    六、纳税申报VPDN登录用户名变更
    请在变更后次月的申报征期结束之前到电信或是移动(联通)公司办理变更用户名手续;
    七、地税龙版系统银税协议按企业名称绑定,如果企业名称未变更的,可暂时不办理银税扣款变更手续。
  • 企业转让旧房产需考虑的税金有营业税金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和企业所得税个人:
    1.个人转让购买不足5年的旧房产,全额缴纳营业税及附加。应纳税额=转让收入×
    5.55%。
    2.个人转让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旧房产,如属于普通住房,免征营业税及附加。否则,按售价与买价(**金额)的差额缴纳营业税及附加,纳税时需提供购买房屋时取得的税务部门监制的**作为差额征税的扣除凭证。印花税
    1.凡房产转让行为,签定合同的双方均应按产权转移书据税目缴纳印花税,税率为万分之五。应纳税额=产权转移书据所载金额×
    0.5‰。
    2.办理房产产权证、土地使用证时,按件贴花5元。
  • 根据《居民身份证法》的规定,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一条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
    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第十二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
  • 没有房产证的房屋现在是越来越普遍,因房子交易而引起的矛盾和争吵也慢慢增加,有时候被有人认为是有效,但有时却被人认为无效,经常会有部分人拿着房屋买卖合同来,要求与卖房人解除之间的买卖合同,一般的缘由是签订合同的时候卖方却没房产证。
    凭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办理法》划定:没有登记并且获得相关权证的房屋一般是不能够买卖交易的。那么,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交易合统肯定无效吗?并非云云。 起 首,房地产办理法第条的划定属于行政办理性子的划定,现在的主流看法是,违背了该划定并不一定导致条约无效。其次,房地产证是拥有全部权的证明,没有房产 证即意味着没有全部权,出卖没有全部权的房屋属于无权处分。但无权处分举动在无权处分人取得处分权利以后便见效,转而成为有权处分举动。《最高人民法院关 于实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条约法>多 少题目标表明
    (一)》第九条划定:依照条约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的划定,执法、行政法例划定条约应当办理答应手续,大概办理答应、登记等手续才见效,在一审 法庭辩说闭幕前当事人仍未办理答应手续的,大概仍未办理答应、登记等手续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条约未见效;执法、行政法例规定合同应当办理登记手续,但未规定登记后生效的,当事人未办理登记手续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合同标的物所有权及其他物权不能转移。依此规定,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买卖合同并非必然无效。 再次,有的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在卖方拿到房产证或者具备转让条件以后双方再履行买卖合同,这样的合同也并非一定无效。这样的合同其实是附条件合同,在所附条件“卖方拿到房产证或者具备转让条件”成就以后合同才生效。在卖方没有拿到房产证时,该合同不生效,但不生效不是无效,一旦条件成就合同就生效;如果合同所附条件确定不会实现,该就成为一份无效合同了。
    最后,只有符合一定条件的合同才是无效合同。比如说:双方都知道卖方没有房产证,却签订了一份买卖没有房产证的房屋的合同;买方或者卖方有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行为;双方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者利益;等等。 合同应当遵守。现代合同法的原则是尽量让合同生效,这也是诚实信用原则的必然要求。同时由于合同的无效属于绝对、当然、自始无效,因此,当发现合同出现无效事由时,应当及时予以解除,以免造成更大的损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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