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法咨询

你好!我开了一家商店,地理位置,生意不太好,我听说每月营业额少于2万元可以免税。发票可以寄给税务局。当我去税务局时,没有实地考察,直接让我缴纳税务登记。如果我想免税,我需要什么材料?

其它
2020-03-11 12:23:4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税务登记证办理流程 营业执照、机构代码、法人身份证、经营场所证明。
      
    1、 先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然后带着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业主身份证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公司章程、注册资本评估报告,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到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
      
    2、填写税务登记申请表,并缴纳登记证工本费(有的地区规定免缴)。如果是服务业、建筑业、饮食业等缴纳营业税的业户,要到地税局办理:如果是缴纳增值税的业户,要到国税局办理
      
    3、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记。逾期办理的会被罚款,税法上规定是2000块钱以下罚款。所以你尽快去办理。
      
    4、办理税务登记受理后,主动联系税务管理人员。
  • 税务登记变更需要什么材料? 税务登记证变更需要到工伤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变更或者向元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税务变更需要登记表、工商营业执照等材料。
    一、个体工商户:
    1、《变更税务登记表》一式三份;
    2、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一式二份;
    3、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涉及证件项目内容变更的);
    4、变更地址:《房屋、土地、车船情况登记表》一份;变更后的生产经营地证明材料(同开业登记)。如果因经营地址变化需改变主管税务机关,应分别至国、地税原征管分局缴清税款并缴销发票、税务登记证,然后持国、地税《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以及相关资料,办理开业税务登记;
    5、其他有关证明资料一式二份。
    二、企业:
    (一)企业、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等:
    1、《变更税务登记表》一式三份;
    2、变更后工商营业执照或其它核准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
    3、工商局《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复印件一式二份(涉及营业执照内容变更的);
    4、变更后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名称、法人、经营期限、地址变更);
    5、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涉及证件项目内容变更的);
    6、商务局批复、批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外资企业变更需提供);
    7、股东会决议、章程修正案(涉及章程内容变更的)复印件各一式二份;
    8、变更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变更后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9、变更经济性质、股权、注册资金或投资比例:股权转让协议一式二份、验资报告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涉及注册资金变动的需提供)。变更后投资方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自然人股东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合法证件,法人股东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书、税务登记证);自然人股东股权转让或个人独资合伙企业变更投资者提供地税管理分局出具的《自然人股东股权转让或个人独资合伙企业变更投资者个人所得税纳税情况证明》。
    10、变更地址:《房屋、土地、车船情况登记表》一份;变更后的企业经营地址证明材料:
    (1)自有房产,提供自有房产的房产证、土地使用证复印件各一式二份;
    (2)承租房产,提供租赁合同、出租方房产证、土地使用证复印件各一式二份;(如果企业因经营地址变化需改变主管税务机关,应至原地税征管分局缴清税款并缴销发票、税务登记证,然后持地税《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及相关资料办理变更税务登记。国税直接办理迁移手续。);
    11、个人独资(合伙)企业变更为其他经济性质企业(反之亦然):应至原征管分局缴清税款并缴销发票、税务登记证,然后国、地税分别按以下规定办理:
    (1)国税:持国税《税务事项通知书》及相关资料办理开业税务登记。
    (2)地税:持地税《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及相关资料办理开业税务登记;
    12、企业经营范围变更的如涉及主管分局变更的,应办理迁移手续;
    13、其他有关证明资料一式二份。
  • 到房产局办理房产登记需要提供当事人购房合同,买房子票据,当事人和共有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到住房所属房管部门申请办理住房登记手续。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
    (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后,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应予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对于不符合法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以书面形式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夫妻关系从当事人领取离婚证时起解除。离婚的当事人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应尽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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